第20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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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她們搬進平房的第二年,她媽媽下崗了。二人連僅有的生活來源也被掐斷。無奈之下,王燕的媽媽只好在街邊賣烤紅薯來維持生計。王燕很孝順,每天放學後,都會幫她媽媽的忙。聽李樂說到這裡的時候,我的腦子裡突然浮起了在新華公園門口賣鐵板燒的那對母女。難怪王燕看著她們的時候一副很有感觸的樣子,原來她以前也那樣生活過呀!
由於家境困難,王燕初中畢業後就沒有再上學。一開始她幫她媽媽賣烤紅薯,後來,年紀更大了些,就在西昌市裡打工掙錢。現在這個社會,很現實的。李樂的聲音在繼續:王燕一個女孩子,只是初中學歷,能找到什麼樣的工作呢?她打工又能掙幾個錢呢?聽著聽著,我心裡忽地又想:難道就因為這,王燕就當小姐了?不會的,王燕一定不會是那種女人!再說了,她那時才十六七歲呀!(卡!現在的小姐都是十六七歲就出來做了……)
我在一旁胡思亂想,李樂則繼續他和王燕的故事:王燕從小歌唱得就很好,初中的時候,她是學校裡文藝特長班裡的尖子。她們學校的音樂老師特別欣賞她。那老師知道她家的情況,於是就推薦她去西昌市的一家歌廳裡唱歌。王燕在那裡唱了一段時間,有了些小小的名氣。可是她媽媽知道這件事之後,卻極力反對她去那種地方。理由當然是因為那裡太複雜,怕王燕一個小姑娘在那裡學壞。王燕被迫離開那裡。(聽到這裡,我總算鬆了一口氣。但同時,另一個問題在腦子裡冒了出來:那,李樂和王燕是怎樣相遇的呢?)
又過了一段時間,王燕的媽媽病了,而且好像是比較嚴重的病。這年頭你也知道,沒有錢,醫院也常常見死不救的。王燕為了掙錢給媽媽看病,瞞著她媽媽又跑去歌廳裡唱歌去了。
王燕唱歌的那家歌廳,大廳裡是有歌手唱歌,包間裡卻是有很多陪唱的小姐,其實都是變相的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