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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不怕”。實際上,施恩與蔣門神相去無幾,他也是當地一霸,是當地黑惡勢力的的頭頭,不過武松與施恩關係好而已。奪回快活林這件事卻正反映了遊民敢於主動進攻、先發制人的精神,打了蔣門神個措手不及,灰頭土臉。電視劇《水滸傳》主題歌“該出手時就出手”一句,極為準確地表達出遊民的心態,這正是遊民在利益的爭奪中比較容易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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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的群體性格與人格追求(5)
“霸”本來是“伯”的借字,有首領之意,春秋時稱諸侯之長為“霸”,本無貶義。由於傳統上對“出頭椽子”的畏懼和厭惡,它逐漸變成了帶有貶義的一個詞彙,含有“惡勢”、“強橫”、“只講力,不講理”、“誰強誰有理”等義。對於“稱霸”,人們是採取否定態度的,因為只憑力量不憑理,那還不成了強盜世界?而《水滸傳》中對於許多“稱霸者”是肯定的,因為在作者心目中,敢“稱霸”是具有主動進擊精神的表現。上面說的施恩便是快活林的一霸,後被蔣門神搶去,武松又為他奪回,故有第二十九回“施恩重‘霸’孟州道”,對施恩“稱霸”於孟州是肯定的,回目的文字裡也透露出洋洋得意。又如潯陽江一帶有“三霸”,他們乾的都是傷天害理的勾當,“三霸”中的李俊,同樣也洋洋得意地對宋江說:
我這裡有三霸,哥哥不知,一發說與哥哥知道。揭陽嶺上嶺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陽鎮上,是他弟兄兩個(指穆弘、穆春)一霸。潯陽邊做私商的,卻是張橫、張順兩個一霸,以此謂之三霸。
《水滸傳》第三十七回
“三霸”中的六個人都是書中的正面人物,最後也都上了梁山。“霸”,這種令人聽而生畏的字眼,在李俊口中成了驕傲的本錢。因為他們把“稱霸”視為敢於向社會秩序主動進攻的表現,循規蹈矩的人們誰敢“稱霸”呢?因此,“稱霸”的人們認為自己也是叛逆者,只是沒有樹起造反的大旗罷了,他們最後上梁山也是順理成章的。
遊民中的許多造反者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幟,以證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它最早出現在元代“水滸”題材的雜劇中。《李逵負荊》中有“杏黃旗上七個字,替天行道救生民”,《還牢末》有“俺梁山聚集豪英,要替天行道公平”。在這個口號下,遊民反抗者可以積極向皇權專制統治者進攻,可以向社會討還公道,可以為了自己小團體的私利予取予奪,也可以蔑視和破壞人間社會的一切成文與不成文的規範或法律。總之,它是極具彈性的一個口號,極易成為幹一切於己有利事情的藉口。這個口號被《水滸傳》的作者所接受,影響後世近千年。從內容上來說沒有什麼新奇之處,不是什麼特別“革命”的口號。按照“天”的代言者——九天玄女——的權威解釋就是:全忠仗義為臣,輔國安民,去邪歸正(見《水滸傳》第四十二回)。梁山好漢浪子燕青,在李師師家對宋徽宗說:“宋江這夥,旗上大書‘替天行道’,堂設‘忠義’為名,不敢侵佔州府,不肯擾害良民,單殺贓官汙吏、讒佞之人,只是早望招安,願與國家出力。”應該說,這些符合皇權專制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與皇權專制社會的長治久安並沒有根本的矛盾。這個口號溢位皇權專制統治者允許的規範之外的,是遊民在###和社會鬥爭中的主動精神。遊民提出和利用這個口號,表明他們敢於依靠自己的力量改變自己的境遇,使自己能有較好的出路與前途,不必靠誰賜與。也就是說,他們力圖使用不合法的(實質上也沒有合法的)、暴力的手段,去實現在皇權專制統治者看來也是合理合法的目的。“全忠仗義,輔國安民,去邪歸正”,清除“贓官汙吏”、“讒佞之人”,“為國出力”,誰也不能說是錯,但是放手讓老百姓自己去幹,統治者總是不放心的,甚至認為這是一種僭妄行為。皇權專制統治者認為自己的統治權是得之於天的,“行道”是自己的職責,更是自己的權力。這個權力是不能隨便假手於大臣親信的,如果那樣,便是“太阿倒持”。對於統治階級內部尚且如此,何況是處於最底層的遊民?在皇權專制統治者看來,“道”寧肯不“行”,也不能允許處於被統治地位的人們去“替”他“行道”,也就是說“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在統治者有力量的時候,他們決不會允許人民自己去取他們答應賜予人民的東西的,認為這樣做就是“犯上作亂”。可是當他們自感力量不足,或者稍有理性的時候,便會較多地考慮一下這個口號的目的,給它一定的存在空間。因此,“替天行道”的口號帶有臨界性,有時統治者把它看成反抗的旗幟,有時也可以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