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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上書的內容透露給了王鳳的忠實盟友,左將軍史丹。
史丹和王商若論私情是兒女親家(王商的兒子王俊娶了史丹的女兒),但論要論“政治立場”,卻是針鋒相對的敵人。西漢王朝的大臣們也很“講政治”,“立場問題高於一切”,兒女親家這層親戚關係不會影響史丹在大是大非上的“政治立場”。
況且史商把女兒嫁到王家,看起來像是派過去的一個“臥底”。按張匡的說法,王俊寫好上書要告發他親爹,卻被他自己的老婆把它拿回了孃家給史丹看。“(史)丹惡其父子乖忤,為女求去”。這個說法顯然是在為史丹開脫。張匡深深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自己在城門放火,切不可殃及史丹這條誰也不敢得罪的大“池魚”。否則,史丹會很生氣,後果會很嚴重。
史丹看到了張匡衝在最前面,並且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便再無後顧之憂,於是便聯合其他重臣一起,要給王商致命的一擊。
他們上書說,王商“位三公,爵列侯,親受詔策為天下師,不遵法度以翼國家,而回僻下媚以進其私,執左道以亂政,為臣不忠,罔上不道。”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求成帝立即把他逮捕入詔獄。
但成帝素來敬重王商,對張匡、史丹等人的險惡居心洞若觀火,於是便批覆說:不予追究。
事態的發展已成騎虎之勢,在這個關鍵的時刻,王鳳便再不可能作壁上觀。《漢書》中只用了短短4個字——“(王)鳳固爭之”,便傳神地再現了王鳳的努力與威力。經過幾年的經營,他此時已今非昔比,即便是如何處置“丞相”這樣的天子重臣,也是一言九鼎。
成帝拗不過王鳳,只好下詔確認了王商的“犯罪事實”,對他進行了全盤否定,要求“使者收丞相印綬”。
這顯然是成帝的緩兵之計,因為他在這個詔書中,專門強調要赦免王商之罪,或許是等這股風頭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