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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若干與命題聯結詞有關的推理形式和規律,發展了演繹邏輯。而古希臘的另一位哲
學家伊壁鳩魯則認為歸納法是唯一科學的方法。中世紀的一些邏輯學家,發展和豐富
了形式邏輯。到了近代,培根和約翰·繆勒則進一步發展了歸納法。
在中國,形式邏輯的產生基本與歐洲同時。代表學派有墨家與名家,此外還有儒
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邏輯為的是找到邏輯的原則,而名家為的是建立詭
辯體系。墨家對於邏輯的認識集中體現在《墨經》中,該書對於邏輯已有了系統地論
述。例如它區分了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提出“大故(充分條件),有之必然,無之
必不然”與“小故(必要條件),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則提出了“合
同異”的詭辯原則,目的是取消概念的邊界。與惠施相反,同屬名家的公孫龍則提出
了“離堅白”的詭辯原則,認為任何獨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單一的屬性。名家提出了
許多詭辯命題,例如“白馬非馬”、“雞有三足”、“孤犢無母”、“連環無扣”、“白狗黑”以
及“今適越而昔來”等等。
顯然,名家此種“開倒車”的研究方法是中國特有的,它能夠建立其詭辯體系恰恰
表明當時邏輯發育的水平很低,有著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機可乘。不過,名家
此舉也使得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為後人的研究提供了墊腳石——若要發展邏
輯,就必須去克服名家的詭辯命題。此外,名家的詭辯命題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
確實擊中了形式邏輯的要害,這就意味著,除了形式邏輯之外,還有其他邏輯。最後,
名家的部分命題裡,可能含有合理的關於自然界以及人的認知過程的認識。比如一個
命題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這個命題若要成立,則必須以“地球是圓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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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前提。在當時天圓地方的“蓋天說”佔主導的情況下,名家能有這樣的認識是不易的。
再有一個命題是認為“飛鳥未嘗動”,若做正解,應該是名家認識到我們對於“運動”的
直觀概念是建立在將歸納了兩次靜止的認識的基礎之上的。當時能做出這些判斷實在
不容易,可惜這些認識都是以詭辯的形式出現的。
此後,形式邏輯在中國的發展基本陷入了停滯。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紀時,勝論派和正理派開創了因明學,至六世紀時陳那將
其完善,稱新因明學。因明學,即形式邏輯。
數理邏輯 它是現代形式邏輯。之所以稱為數理邏輯,一方面是由於在研究中廣
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號語言,並發展為使用一種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時也應用了某
些數學的工具和具體的結果;另一方面則是由於現代形式邏輯的發展受到數學基礎研
究的推動,特別是受到深入研究數學證明的邏輯規律和數學基礎研究中提出來的邏輯
問題的推動。數理邏輯之所以又被稱為符號邏輯,是由於它使用人工的符號語言。數
理邏輯的創始人是G。W。萊布尼茲。萊布尼茲提出建立“普遍的符號語言”、推理演算和
思維機械化的思想。儘管萊布尼茲本人並沒有實現他所提出的目標,但數理邏輯的發
展卻逐步(還沒有全部)實現了萊布尼茲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 年發表的《概念
語言》一書中,建立了第一個一階邏輯體系。19 世紀70 年代,G。康托爾創立了集合
論。集合論,特別是第一個一階邏輯體系的建立,是形式邏輯的發展進入現代階段的
標誌。
'編輯本段'
三.對形式邏輯的曲解與再認識
20 世紀30 至40 年代,蘇聯曾把形式邏輯當作形而上學來批判,並把辯證法當
作惟一科學的邏輯。講辯證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邏輯。在此影響下,當時中國也有人“宣
判”了形式邏輯的“死刑”。不過在1949 年前這種全盤否定形式邏輯的思潮在中國還不
屬主流思想。1949 年到1950 年間這種思潮也成為中國的主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