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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郎真的決定不帶民夫隨軍?”魏徵再次問道。
野狐城內軍糧加工所,凌雲看著一隊隊的婦女正在熱火朝天的炒制粟米,揉麵蒸餅,分裝鹽包,不時的檢查一下,對著忙碌的婦女稱讚幾句。對於魏徵的問題,他一邊從一個熱鍋裡抓了一小攝新炒好的炒米,放在嘴裡償著,一面頭也沒回的道:“嗯,兵貴神速,帶上民夫速度就不可能快的起來。而且這次我們也只距城百里作戰,對手也並不強,七天之內就可以得勝收兵了。”
“萬一七天之內不能結束戰事,怎麼辦?”魏徵又問。
“真要打不贏,我就會撤回來。”
“這...”魏徵沒想到凌雲居然這樣回答,兵者大事,怎麼能如此草率。真要打不贏,到時要撤,又哪會那麼容易,萬一打不過,又撤不回,拖在那裡,軍中到時無糧,怎麼辦?
不過凌雲卻並沒有想到那些去,他一開始就已經決定了這次不帶民夫。軍中需要的糧草,由出生士卒自帶,六天口糧,兩天應急糧,有八天的糧食,足以打完這一仗了。這當然不是凌雲輕敵或者狂妄,而是本就有七八分的把握,再加上帶民夫並沒什麼幫助,反而會拖累大軍。
古代的軍隊後勤效率是極低的,甚至低的讓人髮指。
西漢時,李廣利二伐大宛,步騎六萬,動用的後勤為牛十萬。馬三萬匹,驢、駱駝以萬數運糧。
《漢書-主父偃傳》:“秦始皇北擊匈奴,又使天下飛芻輓粟。起於黃、腄、琅邪負海之郡,轉輸北河,率三十鍾而致一石。一鐘相當於六石四鬥,三十鐘相當於一百九十二石,這段書裡的意思是從後世山東將糧食運到西北河套地區,其有效的輸送量只有千分之五。從山東運兩百石糧到河套,最後只能剩下一石糧。這是何等的驚人。當然,隨著歷史的推進。道路和運輸工具也是有很大的發展,但在隋徵高麗時,民夫往遼東運送一石糧也往往需要消耗五到七石糧,有些遠的地方。送一石糧到遼東,甚至需要消耗十幾石糧。
而按照後來武備志的記錄,大體人力車二人最多可運四石,牛車二牛二人最多可運十四石,騾車十騾最多可運三十石。而馬騾雖然運的多,可吃的更多。運輸途中,馬騾也得消耗糧食,一匹馬吃的糧食是一個普通青壯消耗的五到六倍。二牛二人的一輛牛車,只能裝十四石。可每天二牛二人需要消耗十二到十四個人的量,一個人每天耗糧兩斤,這二人二牛一天就得耗糧二十八斤。十四石糧不過一千六百八十斤。最多可以夠他們吃六十天,如果算上回程需要的糧食,那些糧食最多支援他們吃三十天。如果他們運送糧食路上超過三十天,那他們運的糧只夠他們吃的。如果運送的路途需要十五天,那這十四石糧食只能剩下一半。
北宋時的沈括對此曾經有段專門的計算,按他的計算。每個民夫可以背六鬥米,士兵自己可以帶五天的乾糧。一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十八天。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九天的路程。
兩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的話,一次可以維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個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後,其中一個民夫背的米已經吃光,給他六天的口糧讓他先返回。以後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能前進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後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
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一次可以維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個人,每天吃八升米。減去一個民夫,給他四天口糧。以後的十七天三個人,每天吃六升。再減去一個民夫,給他九天口糧。最後的十八天兩個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計回程的話,只可以前進十六天的路程。(開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間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後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個民夫供應一個士兵,已經到了極限了。
如果要出動十萬軍隊,輜重佔去三分之一,能夠上陣打仗計程車兵只有七萬人,就要用三十萬民夫運糧。
而且如果用牲畜車馬等運糧,如果車子壞了,或者牲畜死了,那麼所裝載的糧食就只能就地遺棄。
凌雲五千人馬出動,他得分出一千五百人來負責開路以及押運輜重。要是再帶一支民夫運糧,運的不多吃的還不少,關鍵時候離了城池保護,這些民夫還得分兵保護,拖累行軍速度不說,還容易被敵人攻擊。
因此,最後凌雲考慮到這次作戰其實離城只不過百餘里,對方也不是什麼強敵,因此他最後決定,士兵自己帶八天的口糧,就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