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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紛簽名贊同。顯然,在將年僅六歲的朱見濟推上太子寶座上,興安是立了大功的,所以景泰帝對他也特別迴護。
景泰五年(1454)十二月,因為同為安南籍而阿附興安的內使阮絹,為他唆使管工太監黎賢,擅於內府西海子邊建佛庵,在西山等處建生墳、佛寺,並因此大量盜用官木等材料之事被揭發,都察院逮捕了阮絹、黎賢,審問得實,把他們判處死刑。但皇帝並不追究興安的責任,後來連阮絹、黎賢的罪亦赦免了,只命將所建庵寺拆毀,把建築材料收回便作罷。對興安的寵信,亦不因此事而稍減。
景泰七年(1456),兵部尚書于謙病重,請假在家,景泰帝派興安前往探望。興安一向敬重於謙,並不因為于謙曾諫阻他大量度僧道而有反感,現在在於謙家裡,親見於謙自奉簡樸,更是感動,於是將情況具體奏聞,幫他核算需用的錢物,因此景泰帝把尚膳監的醬醋蔬菜之類,都賜給於謙。于謙服的藥要用竹瀝作引,景泰帝甚至到萬歲山,親自伐竹為瀝,給他和藥丸。當時有些科道官認為皇帝太過寵信于謙,興安公開說:“像于謙這樣日夜與國家分憂,不要錢,不愛官爵,不問家計的,還有什麼人,現在國家正要用人,你們尋一個這樣的人來把他換掉吧。”斥得言官們無言以對[26]。興安對於謙的大力支援,是于謙得以順利開展工作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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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興安(2)
景泰四年(1453)十一月,太子朱見濟夭逝,景泰帝沒有別的兒子,所以太子空缺一直未補上,因此,景泰八年(1457)正月景泰帝病重時,興安非常焦急,斥責前往探問皇上病情的大臣:“耳目不能為社稷計,日日徒問安耳”,以致眾大臣惶恐而退,急急商議立太子的事。但是,還沒有等到商議出結果,英宗已經復辟了。
英宗重登帝位,處死了于謙等大臣,殺了景泰帝信用的一批太監如王誠、舒良等。於是給事、御史紛紛上言,指出興安和王誠、舒良等是同黨,應該同罪。但英宗饒了興安,只把他革職。
天順三年(1459),興安在北京去世。他是佛教徒,常齋僧佈施,修繕廟宇。遺言以骨灰供奉浮屠。
五、金英(1)
金英(1394—1456),安南人。永樂五年(1407),征服安南返國的張輔大軍帶了些已經閹割、聰明俊俏的男童到中國,並送入宮中,金英就是其中的一個,當時大約十三四歲。
金英入宮後,歷侍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在永樂末年大約三十歲的時候,升任司禮監右監丞。仁宗登基後,即將充軍交的犯人張定名下的人口、家財包括房產和樹株及其女婿田狗兒的人口、田地,都賞賜給了他。宣德七年(1432),由於他的忠誠勤謹,又賜給免死詔。後來又賜給銀記,並升為司禮監太監。
英宗朱祁鎮即位時只有九歲,太監王振會哄他玩,他也就最寵信王振。於是王振越出金英等太監,獨攪大權,出掌司禮監,金英只好處處都讓著他。
金英信佛,自稱是“奉佛弟子”,正統元年(1436)二月,他以報答前朝各皇帝恩寵為名,用歷來所獲賞賜的金幣以及募捐所得,在仁宗賜給他的武基莊田房舍上建造了一座佛寺。這佛寺頗具規模:中有如來殿,左為觀音殿,右地藏殿,前天王殿,後圓覺殿。廊廡繪有五百羅漢像。此外還有鐘鼓樓,禪堂,齋堂,僧房,外有山門、金剛具像。正統二年(1437)八月建成後,金英又將賜給的田土、樹株佈施給寺,作為齋糧。延請明通大師住持,率領僧眾朝夕諷誦經文,祝福太宗、仁宗、宣宗永逍遙於極樂,當今皇上萬歲聖壽。英宗十分高興,給寺賜名為圓覺禪寺[27]。
但是,據《明實錄》載,正統年間,金英曾先後兩次被指控經濟犯罪。第一次是正統二年(1437)四月,在京師恃勢私創塌店,令無賴子弟霸集商貨,壟斷買賣,致市場混亂。第二次是正統八年(1443)九月,私牧於南海子及強奪民草。對此,英宗都令錦衣衛究治,但未予重罰。
正統十四年(1449)夏,因天旱,大理寺卿俞士悅等認為這可能是有冤獄所致,於是奏請會審刑部、都察院獄,以消除天變。英宗准奏,命金英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主要官員會審。金英便得以代表皇帝干預司法刑獄事務。會審時,“出則齋敕張黃蓋騎導”,在大理寺專門築來會審的壇上,“張黃蓋中坐”[28],尚書及其以下官員只能在左右列坐。可見金英這時權勢之煊赫。
正統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族進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