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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禮部尚書胡撰的墓誌銘中,對他評價尤其高,說他“性行純誠”,“累使朝鮮皆能宣佈王化,使夷人悅服,朝貢者接踵於道”[18]。但是,在《李朝實錄》中,記下的卻是昌盛的另一面。
據《李朝實錄》載,宣宗二年(1427),昌盛首次出使朝鮮時,便露出了貪財嗜利的一面,除了得到國王的賞賜外,還求索各種珍貴的土特產,以致“賞賜之櫃但六,自己之櫃百餘”。[19]又恣行無禮,“輒鞭笞朝臣”[20]。所以李朝世宗說他“雖俘處女、假犬為名,實為謀利而來”。但朝鮮君臣畏懼明廷,認為這些宦官品質惡劣,難以理喻,又怕他“妄訴朝廷……為異日之大患”,所以不敢和他們相爭,只有“忍辱,優待以遣”。於是昌盛更放肆地盜竊朝鮮官員珍寶,所過州縣見有美物即取之,又隨意奪民間馬匹……來去自如,而朝鮮官員對他亦無可奈何。
對於這些情況,宣宗後來亦略有所聞,所以宣德四年(1429)曾諭李朝世宗:“朝廷遣人至王國中,王待以飲食足矣,毋遺以物。”並安慰他們說:“王父子敬事朝廷,多歷年歲,逾久逾篤,朕所深知,非左右近習所能間也,王無慮焉。”[21]但是,這諭旨並未能堵住昌盛的貪慾,在宣德五至八年(1430—1433)他一再出使朝鮮,為宣宗索取海青、黃白鷹、土豹,併為遼東都司傳詔換易耕牛時,都因為收不到大量賄賂的禮物,而“故為侵逼之計”,給朝鮮製造種種麻煩,讓他們防不勝防。以至朝鮮抨擊他為人“譎而不正”、“但求自己之私事”,從而透過昌盛等宦官在朝鮮的種種行徑,評論明朝的政治:“自古天下國家之亂,由於宦寺,奉使而來者皆此輩也,則上國之政可知矣”。[22]所以《墓誌銘》說他“內外馳名”,但實際上他馳的是惡名,他的行徑損害了明朝的形象,已經給中朝關係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
四、興安(1)
興安(1389—1459),安南貴族的後裔,幼年受過中華文化的教育,通文義。由於出身高貴,有學識,永樂五年(1407)被英國公張輔閹割了帶回中國,送入明宮,當時他十八歲。
興安進宮後,歷事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景泰帝。宣德元年(1426)升長隨奉御,掌管庫藏出納。宣德九年(1434)王景弘等下西洋歸來,攜回的寶貨就是由興安驗收的。正統二年(1437),被差往蘇、松、揚、泰各州清理鹽法,兼選軍士,並清理地方的疑案。由於諸事處置得當,回朝後被晉升為左少監,不久又升太監。並賜給蟒龍服,歲給廩祿,給予很高的禮遇[23]。正統十四年(1449)夏天,由於久旱不雨,懷疑是有冤獄所致,於是派興安與內閣大學士王文審錄刑部、都察院重囚,開了司禮太監主持會審的先例。
正統十四年(1449)秋天,也先入侵,在權宦王振的唆使下,英宗倉促親征,出發前命王朱祁鈺留守京師,政事與司禮太監金英、興安,吏部尚書王直,駙馬焦敬等共同處理。土木堡兵敗,英宗被俘,中外震驚。王召叢集臣商議戰守,當時翰林院侍讀徐(後改名有貞)倡議南遷到南京,遭到金英、興安嚴厲斥責,他們一致支援于謙堅決抗敵,對保衛京師起了重大作用。當也先的部隊進到德勝門外時,又是興安和另一太監李永昌受命與武清伯石亨、兵部尚書于謙整理軍務,開了內臣總京營兵的先例。而景泰初年,正是司禮太監金英犯了贓罪,屢遭朝臣指控的時候,所以興安就成了最得帝寵、權勢最大的太監。
也先俘獲英宗後,本來以為拿著這一重要人質可以要挾明廷,可是,明廷已經另立新君,又認真作好防禦;而蒙古內部又有勢力因與明斷絕了貿易關係,受到損失,而與也先有矛盾。也先無奈,只好與明廷議和,讓明廷派遣使者前往接回英宗。
英宗返國,對景泰帝的帝位自然是個威脅,這時興安極力維護景泰帝,阻撓迎接英宗返國。在廷議選派使者時,興安先是說沒有合適的人選,責問群臣“誰可以勝任?誰是文天祥、富弼!”後來又只選派了職位較低的禮科給事中李實前往,敕書又只說報禮,不涉及奉迎英宗的事。李實見到這樣的敕書,十分害怕,到內閣請示,途中遇到興安。興安知道後斥罵他說:“你只應奉黃紙詔辦事,跟其他人有什麼關係。”[24]另據《明實錄》載,在英宗迴歸後被軟禁在南宮時,景泰帝要廢太子,改立自己的兒子為太子。當把這事交付朝臣議論時,各大臣都不敢表態。興安便對他們厲聲說:“此事今不可已,不肯者不用簽名,尚何遲疑之有?”[25]就是在他這樣的逼迫下,朝臣無一人敢違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