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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雜俎》卷三。
[265] 《酌中志》卷五。
[266] 《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267] 此條材料系王毓銓先生提示。
[268] 抱陽生: 《甲申朝事小紀》初編卷一○。
[270] 《明史》卷三○四《宦官一》。
[271] 張岱: 《西湖夢尋》卷三。
[272] 刊於《中國史研究》1987年第二期。
[273] 朱彝尊: 《明詩綜》卷八七。
一、鄭和(1)
鄭和,(1371—1434[?])雲南昆陽(今雲南省晉寧縣昆陽鎮)人,回族。原姓馬;曾祖父叫拜顏,祖父、父親都叫哈只;哈只是阿拉伯語“na ji”的譯音,意為“巡禮人”。大概鄭和的祖父、父親都曾到###教聖地麥加去朝過聖[1],也就是巡禮,因此頗受地方百姓尊重,乾脆叫他們哈只了。不用說,鄭和一家都信奉###教。洪武十五年(1382),鄭和的父親病故,拋下十三歲的他和另外五個兄弟姊妹。鄭和本人除信###教外,對佛教及民間崇奉的神,如東南沿海的海神天妃,也並不排斥。
大約就在其父去世前不久,他因某種機緣入宮當了宦官,叫他三保,侍候燕王朱棣。在靖難之役中,他跟隨燕王征戰有功,擢升為太監,賜姓鄭。其間的詳細情形,無確切可靠的史料記載,人們至今並不清楚。
鄭和至今仍是個家喻戶曉的人物,這與他的下“西洋”,成為傑出的航海家,是密切相關的。所謂“西洋”,是明朝人的地理概念,他們以婆羅洲為中心,婆羅洲以東的,稱東洋,以西的,稱西洋,“汶萊,即婆羅國,東洋盡處,西洋所自起也”[2]。鄭和航海所經之地,大部分在婆羅洲以西,所以一般通稱“三保太監下西洋”。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是什麼?幾百年來至今,史學家們聚訟紛紜,並無定論。我們倒不如相信《明史·鄭和本傳》的說法,以免把問題複雜化:“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而中國曆代帝王,向來以天之子自居,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中心,在他們有了強大的國力基礎時,總要揚威四海,與所謂“四夷”各國建立盛大的朝貢貿易關係。朱棣更是這方面的典型。看來,他派鄭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仍在於此。
鄭和第一次下“西洋”是永樂三年(1405)七月到永樂五年(1407)十月。他建造了不少大船,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這次首航,鄭和率領將士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大海船二百零八艘[3],帶了大量金銀錢鈔。船上有航海圖、羅盤針。這支航行隊伍航船的體積之大、裝置的先進,在當時的世界上都是獨一無二的。鄭和與副使太監王景弘從蘇州劉家河(今江蘇太倉東瀏河鎮)出發,泛海至福建,繼由福建五虎門揚帆,首先抵達占城(越南南部),遍歷爪哇(印度尼西亞爪哇島)、暹羅(泰國)、滿剌加(馬來半島南端馬六甲)、蘇門答臘(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南巫裡(印度西岸的Malabar)、古裡(印度西岸的科澤科德)、錫蘭(斯里蘭卡)等國。據《明史》本傳載,他沿途“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懾之”。在經過舊港(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巨港)時,原籍廣東的海盜陳祖義,剽掠海上,橫行無忌,公然來搶劫鄭和的船隊,鄭和下令將這股海盜打得落花流水,活捉了陳祖義,帶回中國,獻俘於朝,被斬于都市。從此海道安寧,“番人賴之以安業”[4]。朱棣對鄭和的這次遠航,非常高興,因為各國使者也隨船來朝拜。朱棣一一賞賜,並對鄭和等予以表彰。
永樂五年(1407)十月至永樂七年(1409)七、八月間,鄭和第二次下“西洋”。這次航行,在時間上,緊接著第一次下西洋,回國不久又出發了。當然,這與需要利用東北季候風也有很大關係。這次航行所至之地有占城、爪哇、暹羅、蘇門答臘、南巫裡、古裡、柯枝(印度柯欽)、錫蘭等國。
永樂七年(1409)十月至永樂九年(1411)七月,鄭和三下“西洋”。這次船隊由四十八艘船組成,先後到達占城、爪哇、滿剌加、蘇門答臘、錫蘭山、小唄喃(疑即小葛蘭,印度奎隆)、柯枝、古裡;暹羅、南巫裡、加異勒(印度半島南部東岸)、甘巴里(印度科摩林角)、阿撥把丹(印度半島南部東岸)等國。這次航行中發生了一件不無遺憾的大事:鄭和在返航途中,再次經過錫蘭時,國王亞烈苦奈兒引誘鄭和到該國,索金幣,併發兵搶劫鄭和的船隊。鄭和見錫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