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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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初封桂王,於1648年稱帝於肇慶。
自登極稱帝以來,為了避免前車之轍,永曆沒有像崇禎帝那樣剛愎自用,也沒有像弘光帝那樣沉溺於酒色。為了鞏固偏安的小朝廷,復興祖業,重整江山,他勞神費力,勤於政事,時時不忘警策自己。可是,他力圖中興大明的決心和慘淡經營的身教絲毫也挽救不了行將覆亡的小朝廷,他常常想起李煜的一句詞:“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難道自己也會落得和短命的弘光和隆武同樣的下場嗎?
吳三桂領兵入川時,永曆正在巡幸湖南安隆。五月四日,孫可望派出的使者到達安隆求見永曆帝;孫可望上表向永曆帝稱臣,願為從附。永曆帝大喜過望,同時孫可望部大西軍兵力雄厚,可為依重。所以他一再降旨對孫可望進行獎慰,冊封孫可望為景國公;一面又命孫可望以本部人馬安撫四川,然後北伐。
七月,孫可望開始出兵,以帳下總參謀劉文秀為主帥,心腹大將王復臣為副帥,領兵五萬,進擊重慶,孫可望自統大兵為後援。大兵未出,先發出一道檄文。
這篇以南明名義的檄文一發出,由於人心思明,一時之間,遠近軍民都紛紛來投,孫可望軍威立時大振。
劉文秀、王復臣的大軍已經出發好些天了,按照原定計劃,孫可望應當率大軍緊隨其後,可直到劉、王出兵十五日之後,孫可望仍然按兵未動。這主要是因為孫可望認為,劉、王大軍抵達重慶,必然會跟吳三桂的軍隊相持數日,所以他絲毫不慌。其實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迷戀於酒色,捨不得小妾杏娘。
杏娘是孫可望的一個寵妾,年約二十,精通文墨書畫,善長歌舞演藝,原是敘州一個叫李功良的秀才之妻。她小的時候生長於勾欄妓院,長到十六歲的時候被李功良家買回。
張獻忠入四川時,曾經大肆擄掠搜刮各地的美女。兵過敘州之時,他聽說了杏孃的美貌,就帶人到了李功良家,強行逼迫李功良將杏娘讓於自己,開始的時候,李功良自己不從,對張獻忠說:“大王你既然興兵成就大業,何必做這種強搶人妻的事情?”張獻忠勃然大怒,說:“你不用多說,你把杏娘讓給我,我留你全家性命,如果不肯相讓,你全家馬上死於眼前,杏娘最後還是要落到本王的手裡,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同李功良相比,倒是杏娘見機快,她對李功良說:“不要因為賤妾一人而害老爺全家。況且我如果跟隨了大王,做了貴妃,也能夠使你平步青雲。大王固然能夠殺人,可也能夠使人榮華富貴,老爺又何必戀戀不捨呢?”李功良迫不得已只好答應了,也因此保住了一家八口的性命。張獻忠得到杏娘以後,非常寵愛,到達成都稱帝以後,杏娘被冊封為貴妃。
等到張獻忠死後,留下女嬪數十人,這些人多是像杏娘這樣搶掠來的美貌女子。孫可望本來也是一個好色之徒,子承父業,就把這些美貌的嬪妃據為己有了,像張獻忠一樣,他也最寵愛杏娘,整日朝夕不願分離……
派出劉文秀、王復臣帶兵迎戰吳三桂之後,本應該從速領兵出發,偏偏孫可望依依不捨,而等到孫可望快要出兵的時候,杏娘又撒嬌又撒痴,她對孫可望說:“妾自認為今生有幸遇到將軍,有了終身依靠,日後得個好結果,現在將軍卻又要丟下我而去,如果將軍南征北戰,往來不定,十年八年不回來,你讓我依靠何人啊!”說完之後放聲大哭。
孫可望也不禁為之悲慼,安慰她說:“我正打算以成都為家,怎麼能捨得離開這裡不回來呢?現在不過是出兵為劉、王二將做後援,等到出戰成功,殺了吳三桂這個叛賊,就收兵回來,到那時,我再也不和你分開了!”
杏娘聽後,只是哭,依然不答應。
孫可望又道:“俗話說‘救兵如救火’,如果我再不出兵,就會誤了劉、王二將,那時成都也會有危險,所以不出兵是不行的。”
杏娘說:“將軍既要去,我如何敢攔擋呵?只是要苦了我了!”說完以後,又放聲大哭起來。
孫可望再三規勸,也沒有得到杏孃的答應,所以猶豫不定。
這時候,前鋒的探報已經回來說:“吳三桂的大軍,已經到達敘州了。”
手下人請孫可望趕緊出兵,都說:“自從張大王死了以後,四川已被清兵攻破過一次。現在將軍憑百戰的勞苦,好不容易才重新奪回四川,如果再有差錯,日後想再收復就難了。吳三佳不是別的將領所能比的,此人悍勇耐戰,兵馬又多。如果劉文秀、王復臣的前驅被打敗,吳三桂的大軍將會直逼成都,到那時,再想救援恐怕就來不及了。為今之計,是趕快進兵,既可以為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