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胡星和胡波在中國的戶籍資料:胡波1960年6月23日出生,與諾魯國護照上的登記一致;胡星1958年10月16日出生,你們可以查檢視,護照上的照片是胡星。這些戶籍資料都已經翻譯成英文,按國際慣例進行了公證,是有效力的證明文書。”
對方沒有想到中國警察有這麼一招兒,一時沒有回答。但他們很慎重,說要研究一下。新加坡警察禮貌客氣,卻處處打“太極”,眼看著談判就要進入膠著狀態,蔣平霍地站起來朗聲問道:“請問各位,警察是幹什麼的?警察就是執行法律、打擊犯罪的!我這裡有中國公安部的通緝令、向國際刑警組織申報紅色通緝令的檔案、案件卷宗,而且全部都按照國際慣例翻譯成英文、經過了公證。
我要特別強調的是,聯合國的反*公約,我們兩國都是加入國,胡星的行為放在貴國也是涉嫌犯法的,況且貴國的反貪力度舉世公認。我們已經證明了他是嫌犯,是中國政府通緝的人,警察的職責不就是嫌犯潛逃以後把他捉拿歸案嗎?我們現在已經追到這裡了,難道能夠眼睜睜看著他逍遙自在,而我們卻束手無策嗎?作為同行,請你們設身處地想想我此刻的感受!你們也一定不願意看到我空手而歸!我相信,如果有一天你們到中國需要我們的警務協助時,你們也會有這樣的心情!” txt小說上傳分享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11)
對方顯然沒有料到蔣平會突然“動之以情”。沉默了一會兒,李水發說:“蔣局長(雲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對外又稱經濟犯罪偵查局),你們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是我們也有我們的法律。我們只能保證,如果收到諾魯外交部的證明,我們一定將胡星遣返回去;在此之前如果他離開新加坡,我們一定通知你們。
你帶來的戶籍資料我們會留下認真研究。”
這似乎是談判的最大收穫了。追捕組以證據說理開路,又以大義曉之、情感動之,可看上去對方仍無動於衷,大家都覺得有點失望。但蔣平覺得,他關於警察職責的那一段慷慨陳詞還是引起了一點共鳴,在感情上,新加坡同行一定會有所觸動。
胡星要離開新加坡了,追捕組卻還未能申請邊控就在追捕組與新加坡警察談判的同時,雲南警方對胡星的監控顯示,胡星有要“動”的跡象。
自從來到新加坡,胡星已經換了3個酒店。他確信自己被跟蹤,而且跟蹤者絲毫不掩飾行跡。他“覺得走投無路,整天忐忑不安,寢食不寧”,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讓他“惶惶不可終日”。胡波從加拿大傳給他的訊息更讓他心驚膽戰:昆明已經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在與胡波的通話中揣測:跟蹤的人是新加坡警察或是中國警察?還是黑社會來敲詐?任何一種猜想都令他“驚恐萬分”。
他對劉伊萍說,我已經買了機票,要回到我辦護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我只能回來面對一切。
從新加坡警察局出來,新加坡華人唐先生請蔣平一行吃飯。唐先生仗義友善,在當地人脈廣佈。席間,蔣平正為上午談判無果而食之無味時,唐先生熱情地指點迷津。此時,專案組從昆明緊急通報:胡星已經買好機票,隨時會離開新加坡。
胡星就要從眼皮底下溜走了,而追捕組甚至還沒有去移民局請求辦理邊控手續!
剛到新加坡時,大家分析形勢認為,從種種跡象來看,新加坡警察似乎已經將胡星納入視線範圍,掌握了他的行蹤。如果馬上找移民局,警察局很可能就此甩手不管了。移民局只管著口岸,只要胡星待在新加坡永遠不出境,移民局是沒有辦法的;而且,移民局只能監控HuStaneyB。的諾魯國護照,要是胡星還有一個其他護照,那就只能眼看他遠走高飛而徒呼奈何了。因此追捕組決定還是依靠當地警方控制住胡星。
他們立刻趕到使館與黃勇公使商量對策。黃說,早上會談的結果他已經知道了,他已與新加坡外交部官員直接通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表示,現在已經證明了胡星使用他人護照進入新加坡,若新方還把他放走,這是對中國政府的不負責任。
這番話相當於口頭照會,分量很重。可是從外交部傳達到移民局,其間要耗費不少時間,哪裡等得?這時唐先生忽然想起:他曾經有一個朋友來新加坡時,由於護照出了點問題,被人舉報,在移民局被暫時扣押了48個小時接受調查。如果有人舉報胡星,不是可以大大緩衝我們的時間嗎?問題是,舉報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唐先生說:“我來寫信舉報胡星!”
黃勇公使大喜,馬上叫秘書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