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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趙明、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情報處副處長李珉從昆明出發,公安部派出盧保良和國際合作局李玉紅處長從北京飛赴新加坡與他們會合。
臨行前,專案組組長郭永東專門趕到機場送行,而蔣平的心情很沉重。他在筆記本上寫下一段獨白: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任務啊!省委期望值這麼高,人民群眾對貪官外逃義憤填膺,新加坡警方不歡迎,甚至在沒有新加坡警方允許的情況下,拿著使館的邀請函就毅然決然踏上了異國追逃之路。新加坡是什麼樣的法律制度、什麼樣的人情環境,我都一無所知。肩頭任務很重,沒有人指導應該怎麼做,沒有經驗可以借鑑,能不能完成任務,實在是一片茫然。
我們就守在這裡,他到哪兒我們就跟到哪兒2月15日凌晨,當追捕組抵達新加坡時,正是這個時尚的島國盡情展現她的迷人夜色之際。顧不上欣賞美景,顧不上旅途勞頓,他們向趕到酒店的我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公使黃勇介紹了案情。鑑於中國警察不能在新加坡執法,不能公開進行調查,眾人商定,還是先爭取當地警方的幫助。天亮之後,再由使館的吳冬梅總領事與新加坡警察局聯絡。
沒有想到的是,新加坡警方避而不見。千里迢迢飛到新加坡,連新加坡警察局的門都進不去,何談緝捕?
這是追捕組在新加坡過得最壓抑最漫長的一天,5人如同困獸一般坐在酒店的房間裡,氣氛沉悶到了極點。猛然間,蔣平一摁菸蒂站起來說:“我們就守在這裡,他到哪裡我們就跟到哪裡!我就不信有這麼怪的事,就在眼皮底下還抓他不住?”堅韌的信念激發起大家的鬥志。他們清楚,他們身後有千萬雙期待的眼睛。
他們唯一的選擇是:不辱使命!
晚飯時分,吳冬梅總領事終於帶來了好訊息:經過大使館一天的斡旋,新加坡警察局終於同意第二天上午雙方面談。
這是一場異常艱苦的談判。中方據理力爭,而對方也寸步不讓。吳冬梅和盧保良、李玉紅分別代表外交部和公安部向新加坡警察局局長助理李水發、行動署主任熊衍慶等4名警官表達了警務協助的請求,蔣平隨後通報了案情:胡星在中國有經濟犯罪嫌疑,我們一定要把他帶回去。如果根據新加坡法律這樣做有困難,請控制住不讓他離開貴國國境,我們透過你們認為可行的渠道尋求解決的方法。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10)
按照前天晚上商定的原則,既要引起對方足夠重視,又要反映胡星沒有攜帶大量資產進入新加坡,也不是什麼高官,所犯罪行也不是特別引人注目。所以,蔣平強調胡星隻身倉皇出逃,連自己的護照都沒有拿出來,只能冒用其弟的護照。
談判中對方問:“胡星在中國算什麼級別的官?”
蔣平回答:“他是交通廳副廳長,在雲南省算箇中層幹部。”
對方又問:“交通廳是幹什麼的?”
蔣平輕輕鬆鬆地說:“修路的。”
對方小心翼翼地問:“那我們能知道他的罪行有多嚴重嗎?”
蔣平說:“我們初步查證他有受賄的嫌疑,但掌握的只是線索。至於數額有多大,只有法院審判後才能認定,我們來帶他回去,就是為了搞清楚他有多大的問題。”
回答無懈可擊,新加坡警察也表示理解。蔣平進一步說:“透過他E…mail的IP地址和網上訂房資訊可以確定,胡星就住在這裡的萊佛士酒店。”奇怪的是,新加坡警察對此不置可否,只表示:按照新加坡法律,如果沒有現行犯罪,新加坡警方不能拘捕胡星。
眼看著對方死守陣地一步也不肯讓,蔣平只能使出“殺手鐧”:“我們有諾魯國外交官的證明,胡星使用的是他人的護照,按照貴國的法規,請你們把他扣留下來。依照國際慣例,胡星應該被遣返至其假照出發地——中國上海浦東機場,同時,鑑於胡星以‘李力’身份辦理了澳門投資移民,取得了澳門居住權,你們也可以將胡星遣返到澳門。”
李水發早有準備地回答:“諾魯駐泰王國總領事的函件我們也收到了,但這是一個個人函件。我們得透過我國外交部向諾魯國外交部求證後,才能採取相應的行動。”
蔣平急了:“你們可以不必等待諾魯國的證明,我來給你們證明。現在!”
此言一出,不僅新加坡警方4人愣住了,連中方几人都面面相覷:他哪來的諾魯國外交部的證明?
蔣平拿出兩套戶籍資料擺到桌上:“不就是證明他使用的護照是他弟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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