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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某網站刊登《山西省3500萬人民的生命保障權被官員出賣》的文章。隨後,又陸續刊發了10多篇相關文章。不久,相關文章被*。
陳濤安的舉報和相關報道引起了山西省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2007年10月1日,山西省衛生廳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10月30日,省紀委等部門展開調查。
北京華衛註冊資本僅有50萬元2007年11月30日上午9時,記者到山西省疾控中心辦公室聯絡採訪。辦公室主任鄭傑說:“關於北京華衛公司、配送中心的問題,我們拒絕接受採訪。”
鄭傑還說:“網上的文章是錯誤的。”記者詢問是部分錯誤還是全部錯誤,鄭傑不予回答。
生物製品配送中心離山西省疾控中心大門僅20米左右。記者在配送中心門口拍照時,一名男子從配送中心衝出來,大聲呵斥記者不許拍照,隨後撕扯記者衣服並高聲辱罵。
這名自稱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的男子要求記者出示證件,自己卻拒絕出示任何證件。事後記者查明,此人為配送中心副主任盧徐民。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10日的會議紀要記載,疾控中心主任慄文元說:“與北京華衛合作,已有500多萬元以房租等形式收入中心並上繳財政。到目前為止合同執行良好。可以說,兩年760萬元的收入,對中心工作的正常運轉發揮了很大作用。”
他同時警告,“對別有用心,歪曲事實,甚至造謠誹謗,以達到擾亂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決不姑息。”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27日的會議紀要記載,慄文元就《這個“權”能被“託管”嗎?》說,省疾控中心按《條例》規定無權經營二類疫苗,“託管的只是配送中心,而不是二類疫苗,不涉及權力轉移。”
2007年10月10日,山西省疾控中心例會紀要記載,針對近期報紙和網上刊登文章及相關評論,慄文元將向有關部門反映,“我本人也保留名譽侵權的上訴權”。
2007年11月30日下午2時30分,記者到山西省衛生廳辦公室聯絡採訪。工作人員請示衛生廳新聞發言人郭躍明後回覆:“衛生廳不安排採訪。”
2007年9月10日,朱瑞峰以公民身份採訪了山西省衛生廳副廳長李書凱。李書凱分管省疾控中心。
在對話錄音中,李書凱稱,北京華衛是衛生部專門從事疫苗配送的大公司,華衛承包配送中心“完全合法”,而且“疫苗價格壓得低,真正是人民群眾受益了。”
然而,記者從北京市工商部門查閱的註冊資訊表明,北京華衛時代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註冊資本僅50萬元。
更為離奇的是,早在1984年12月3日,*中央、國務院就發出《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2003年專門發文重申這一規定,所謂“衛生部部屬企業”又是從何而來呢? txt小說上傳分享
一家小公司是怎樣壟斷山西疫苗市場的(6)
華衛背後的利益鏈條北京華衛時代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華衛”)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3年年底,由田建國、黃彥紅、於莉共同投資開辦,法定代表人為田建國,註冊資本50萬元。其中,田建國出資40萬元,其餘兩人各出資5萬元。
然而,在山西省疾控中心慄文元和山西省衛生廳副廳長李書凱嘴裡,這一私人公司轉眼成了“衛生部部屬,而且是專門從事疫苗配送的大公司”。
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製品配送中心成立後,田建國成為配送中心主任。在田建國的名片上,一面印著“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製品配送中心主任”的頭銜,另一面印著“衛生部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副秘書長”等職務。
記者查閱全國衛生產業企業管理協會網站發現,該協會有一副秘書長名為田建國。
2005年12月12日,山西省疾控中心召開例會通報成立生物製品配送中心並最終由北京華衛經營二類疫苗時,中心主任慄文元還列舉了備選企業需要具備的條件:一是符合條例的規定;二是合法的企業;三是資質可靠,熟悉市場;四是能與CDC積極合作,實現互贏互利。
山西省疾控中心2007年9月27日會議紀要記載,慄文元說:“由於省疾控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可能取得二類疫苗經營資質,按《條例》規定無權經營疫苗,託管的只是配送中心,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