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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果然又把我的課題大綱駁回了,上面一堆批評語,還是不批准。就這樣地,我前後給他交上去了四個大綱,每一個都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結果都被他否定了。退回的材料上甚至留下這樣的書面評語:“你可有兩種選擇:或是按我的要求完成報告,或是按你的想法隨便寫個報告。一切在於你了。”
不滿之意躍然紙上。 已近學期末了,我竭盡全力,卻連報告的題目都無法得到透過,實在急得沒有辦法。最後,我還是以一個被他否決的大綱為基礎,完成了學期報告。我沒敢當面交給他,而是留在了他的辦公室信箱。 崔教授批了我的報告,分數是59分,一個不及格的成績。我的課堂考試分數在全班上應該是最高的,或最高的之一。因為這個報告,我的最後成績是C,這還是我最大努力的結果。這是我的第一個C,我感到無助、無奈。 他對我是很不客氣:“你不適於讀博士,你不屬於這裡。”更還威脅性地說:“我在考慮,是否要向系主任建議,中止你的研究生資助。” 在那個時代,中國學生能夠在美國讀書,完全是靠學校的經濟資助。如果我的獎學金中止了,那不僅無法繼續學習,連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都會斷絕。我本是下定了決心,一定要把博士讀出來的,那時覺得像一隻過河的卒子,都沒有退路了。 因為我還有授課任務,工作和學習極其繁忙。可是,我知道崔教授難以對付,所以把主要精力和時間都放在他的課程上,即使如此,仍然無法得到他的滿意。我每次受挫後是加倍的努力,可再次努力帶來的還是挫折。我受到他經常性的批評,我聽著他帶侮辱性的語言,心中壓力越來越大,幾乎要精神崩潰了。 我在憤怒之餘,還是盡力地躬身反省。是啊,我很努力,可仍未得到崔教授的滿意。那就只有兩種可能:或是他故意在整人,或是我的水平太差了。可如果說是因為崔教授的刁難,他與我前世無仇,今世無怨,為什麼要這樣?所以,最大的可能還是第二種情況,一定是我達不到博士所要求的學術能力。 要承認自己的無能,那是痛苦的。
可事實即使殘酷,我也不能不面對——那我該怎麼辦呢?現在回想起來,我的自信心正在被逐步摧毀,那才是最可怕的。 國際商學專業還新來了個教授,泊薩博士,是教國際金融的。他起初對我挺友善,可後來的態度也越來越惡劣,甚至是刁難。我修他的國際金融課,期中考試的結果出來後,他把考卷都發還給學生,我的成績是A。但期末考後,我的最終成績卻是C。我覺得我那一次的考試也還不錯,就去找他查詢考卷。他說考卷是他的財產,不能還給我。 我忍氣吞聲,但心裡卻明白:他期中考的試卷都發還了學生,為什麼期末考卷就不能呢?他這是有意整我,可我又沒有得罪過他呀?唯一的解釋是崔教授的影響。因為泊薩也是剛來,他要與更資深的崔教授搞好關係。 學校規定在校研究生的平均分數不能低於(即B的成績)。如果不是因為我其他課程的分數還較好,學業都可能要被中止。
同歸於盡是下策
1991年11月1日,美國依阿華大學發生了一起驚天動地的大血案:中國留學生盧剛,來自北京,年僅二十八歲,剛剛拿到博士學位,卻走上了絕路——完成了他蓄謀已久的謀殺行動,而這一切又發生的那麼突然。 在一次例行的系務會議上,會議剛開始,光天化日之下,盧剛站起身,拔出手槍,當場擊斃了導師戈爾諮教授,系主任尼柯森教授,史密斯教授,還有他的中國同學山林華博士。緊接著,他又急匆匆地趕到校長辦公室,在那裡開槍打死了副校長克萊莉博士。連在場的兼職秘書,二十三歲的女學生茜爾森也沒幸免,一顆子彈穿過了她的前胸。這女孩子最後活了下來,但自頸部以下終身癱瘓。盧剛在完成他的行動後,飲彈自盡了。
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冷血謀殺案。盧剛為此行動而暗下購買了手槍,且去俱樂部參加射擊訓練。他在遺書中清晰地闡述了他的人生理念,也冷靜地說明了他走上這條絕路的原因。他覺得自己長時期地受到了導師的不公正待遇,他認為系主任在博士獎的評選過程中犯有程式錯誤,他為此多次地向學校上級領導投訴,卻沒有得到重視。最後,他就以他的方式來尋求正義、替天行道,即使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也在所不惜。 他的遺書以“宣言”為標題,以“盧剛博士”的署名結尾,在行動之前又先把遺書寄往媒體,顯然是想讓他的觀點產生最大的社會影響。可在血案發生後,當局截獲了他的信件,直到一個多月後才公開了其中的部分內容,而那些被保留的部分,說是因為過分尖刻或具體地涉及到某些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