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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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克林的自傳的時候,人們很容易注意到富蘭克林直到老年仍然保持的頑童氣質。世界在他眼中的確像一個神奇的玩具,他懷著無限的好奇心探索著它的奧秘。所以他從沒有使自己侷限於做哪一種“家”,而始終使自己成為一不倦的探索未知的人,他因此不自覺地成為多個領域中開先河的人。我們可以說他是政治家、文學家、科學家,但用“創新者”(inventor,即“發明者”)來稱呼他似乎更準確。《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傑斐遜(富蘭克林也參與了《獨立宣言》的起草)也是一個以出於自身的探索欲來生活,而不是以完成別人分派給他的任務來生活的人。起草獨立宣言和發明一個餐桌用食品架,對於傑斐遜來說同樣重要,因為這兩種行為都是一種創新(發明)行為,都是不以眼前的“有”為唯一的“有”並寄生於眼前的“有”,都是對於因循舊習的反抗,把世界當作一個“玩具”而不是把自己當作世界的玩具的行為。與美國作為獨立國家(確立一個國家的獨立性)同時誕生的,是獨立的美國人。
由於沒有歐洲人的身份體系,獨立後的美國事實上把每個個體原有的身份一筆勾銷。這塊大陸重新回到“人對人是狼”的“自然狀態”——一切從零開始。與“舊世界”相比,“新世界”顯得既年輕又古老——“年輕”到如同剛剛出生的嬰兒,古老到了文明出現前的野蠻或半野蠻狀態。與歐洲人相比,美國人在文化上一貧如洗,他們看上去是沒有任何精神遺產的“貧民”和“蠻族”。歐洲的“精神貴族”理所當然地認為美國人在文化上沒有根基,美國社會充滿著市儈氣,美國人的內心淺薄無聊。一句話,美國人沒有文化。美國的少數心繫舊大陸的文化人也自慚形穢,他們認可了歐洲文化精英們的看法,覺得美國人的確生活在一個“愚人樂園”之中。
然而以愛默生為代表的美國知識分子卻斷然否定了這種看法,他們找到了一種理解文化的獨特的視角,為美國人的文化申辯,在文化上宣佈了美國的獨立。在他們看來,那種認為美國在文化上只能是英國和整個歐洲的殖民地的觀點是基於一種頗值得懷疑的文化標準。美國人不僅應該而且可以建立一種獨立自主的文化。
談到美國文化獨立宣言,談到愛默生的思想,我們不能不談到child(孩子),談到boy等詞語。
在英語(尤其是美國英語)中,boy 所指稱物件的年齡特徵是相當寬泛的,boy 既可以指一個三四歲的“小男孩”,也可以指一個一二十歲甚至三四十歲的男子,如一個“花花公子”(playboy)、“鄉下小夥”(country boy)和“牛仔”(cowboy)。總之,boy 所暗示的年齡偏重於心理年齡而非生理年齡。boy 不同於 gentleman(“彬彬有禮的男人”,即“紳士”)。gentleman屬於英國,是英國人的文化性格的象徵,是boy的對立面。
gentleman 是富有教養、溫文爾雅的成熟男人,令人想起一大堆製作精良的行頭(禮帽、領結、燕尾服、假髮、柺杖之類)和外型整潔、雅觀的車和馬,想起牛津腔的英語。boy 是沒有長大或長不大的男子,身上的牛仔服最顯示他沒有身份的身份,沒有派頭的派頭。他實在不知道燕尾服和柺杖的意義何在。如果說燕尾服是穿它的人已躋身於上流社會的告示,那麼牛仔服就是牛仔們向一切身份、教養體系發出的“獨立宣言”。他太專注於自己的遊戲和遊戲規則,以致於對成年人們關注的遊戲和遊戲規則視而不見。愛默生把boy的性格特徵看作是他所提倡的文化,即正在成長的美國文化的理想人格:
上帝同樣賦予了青年、少年以一種他們獨有的魄力與魅力,使他們令我們欽羨,……切莫因為年輕人不能跟你我自如地說話就以為他沒有力量。不信你聽--在隔壁的房間裡他的聲音鏗鏘有力,抑揚頓挫。這似乎表明他完全懂得與他的同輩人說話。雖然他時卑時亢,但他知道怎樣把我們這些長輩擺在一個不用十分認真對待的位置上。少年人與成年人的最大不同是他們常常從“天性”(Nature,即“本然”、“自然”)出發而不是從習俗、成規出發,“天性”是他們的法律,“自然”就是他們的長輩。他們習慣於投入自然的懷抱而不是成年人的懷抱,自然以它特有的方式養育他的孩子。愛默生在他的一首詩中這樣寫道:“把這黃口小兒拋向岩石,/讓母狼的乳汁將人畏養。/讓他與鷹,與狐狸共渡冬日,/讓他的雙腿與雙手變成速度與力量。”
愛默生認為,一個人,一種文化要獲得生機,只能突破習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