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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玩意,於是看著華沂的眼神裡帶上了一點憐憫——長安覺得他有點傻。
這個少年十足的離群居索,讓華沂有時會產生種錯覺,好像長安真的不是個人,是個披著人皮懂得人話的動物。
他們兩人一路往東走去,當中經歷了十來場或大或小的追殺與圍堵,長安雖然美其名曰說是護送,可真遇上事,卻是作壁上觀的時候多,不到危險的時候他便絕不出手。
他有那樣一身匪夷所思的刀上功夫,又正好是十七八歲這麼一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愣頭青的年紀,華沂本以為他會十分好鬥。然而大半個月下來,他卻發現長安行事雖然古怪,卻很有一番我行我素的道理。
別人不來惹他,他也不去惹別人,甚至還知道對華沂提議繞著周遭的部落走,以免有什麼麻煩。
連過往的動物他都能和平共處,有一次路上休息,長安坐在地上背靠大樹喝水,華沂親眼看見一隻大膽包天的角鹿幼崽,昏了頭,竟然從長安身上跳了過去,誰知這少年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連頭也沒有抬,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樣。
他打獵,也是吃多少打多少,絕不濫殺。
然而就是這樣,華沂那顆拉得高高的警戒之心,反而在日復一日的古怪的相處中放了下來。
習慣了這個神奇的旅伴之後,華沂甚至覺得他那種古怪十分可愛,活得乾乾淨淨,什麼也不私藏……當然,如果他連滾帶爬地跟追殺者們周旋的時候,這個“可愛”的小兄弟能不要那麼安穩地坐在樹枝上啃松果看熱鬧,就更好了。
這一日,兩人經過一片屬於某個部落的林子,本打算找個迎客屋休息片刻,誰知剛剛走近迎客屋,兩人卻不約而同,一前一後地同時停住了腳步。
“腥味。”長安回過頭來,對著華沂說道,“這裡有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