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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偵察連連長林小軍要歸隊了,二十天的假期還沒怎麼過就過去了。無論叫誰說無論從哪方面說,林小軍都是個男子漢,結實精瘦武藝高強直率豪爽,唯有在戀家這一點上,不是,像個女孩子,還不如一般的女孩子。當兵第一年因為想家,差一點兒做了逃兵。當時父母在電話中聽出了他的這個情緒,火速把姐姐林小楓派去部隊做他的思想政治工作。
姐姐長他八歲,從小,就是他半個家長。父母是話劇演員,演員的工作性質決定其作息時間與普通人相反。於是,在父母有演出的那些個晚上、休息日裡,小軍都是由姐姐帶著。姐姐上幼兒園接他,姐姐照顧他吃飯,姐姐帶他睡覺。有時夜裡他尿了床,姐姐就讓他睡在她那一邊,她睡在被他尿溼的尿窩窩裡。
姐姐奉父母之命到部隊後,對小軍先是勸說,苦口婆心。沒用。最後,姐姐急了,說你想怎麼著就怎麼著吧,反正你也大了別人管不了你了,但是小軍你給我記住,你要是當了逃兵,你就不再是我的弟弟,我不想我的弟弟這麼沒有出息。一句話便堵住了林小軍的退路。說到底,回家是因為了對親人的思念,如果他的回去使親人苦惱痛苦,那他回去還有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就這樣,林小軍在部隊裡堅持了下來。次年考上了軍校,三年後以優異成績畢業。爾後排長、副連長、連長,一路順風。
戀家的孩子除卻性格因素,大抵是因為了家的溫暖,因為了那家對他有著深深的吸引和眷戀。
林小軍走的那天是週六,十一點一刻的火車,父母晚上演出上午彩排沒有時間——他們退休後又參加了老演員《長征組歌》合唱團——於是,由姐姐一家三口代表他們送他去火車站。姐夫宋建平替他提著箱子,他一手拎包一手抱著小外甥噹噹。一路上,姐姐一再讓他把噹噹放下,他不肯;要替他拎包,他也不肯;話也少,兩眼平視前方,只是偶爾,向姐姐的左手投去閃電般一瞥。那手纏著雪白的繃帶,耀眼刺目。
“舅舅,有一個事我忘了跟你說了!”噹噹說。噹噹突然又想起一件事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奇怪自己怎麼會把這樣重要的事忘了跟舅舅說。噹噹是什麼事都要跟舅舅說的,舅舅是他心中的英雄,他崇拜的偶像。到目前為止,除了在電影電視裡,他還沒有見過比舅舅更棒的真人了。而電影電視裡的那些英雄,都是假的,裝的。作為演員的孫子,噹噹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嗎?就說姥爺吧,在電視裡演武林高手,打起架來虎虎生風,幾十個人一塊兒上都被他打得連滾帶爬稀里嘩啦;其實呢,真的他跟噹噹鬧一會兒就得喘上半天,歇上半天。而舅舅是真的棒,很棒,不僅是聽別人說,噹噹自己就親眼目睹親身經歷過一回。那件事至今想起,仍讓他激動得喘不動氣。
那是他小時候的事了。有一次,舅舅探家回來,帶他出去玩兒,他看到一個小偷正要偷一個人的東西,就告訴了舅舅,舅舅就告訴了那個人,小偷就沒有偷成。誰知那小偷不是一個人,是三個人。那三個人從此就盯上了他們,他們上哪,他們就跟著上哪。當時噹噹在舅舅的懷裡,眼睛朝後,看得一清二楚,嚇得要命。舅舅叫他不要怕,抱著他一直往前走,頭都不回。走到一個人少的地方,那三個人就圍上來了,噹噹本能地把眼睛埋在了舅舅的肩窩窩裡——至今他還為這事後悔,後悔因為自己的膽小沒能看到接下來發生的事兒。他只聽耳邊“砰”“叭”“呱唧”的一陣亂響,然後就聽到一個人在喊:“他,他,他是警察!……快走!”於是噹噹知道沒有危險了,睜開眼看時,果然,那些人正在逃跑,兩個人架著一個人,一拐一拐的。幸而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跑得太遠,使噹噹還有機會更正他們的錯誤。 “我舅舅不是警察!我舅舅是偵察連長!”噹噹對著他們的背影大聲說道。其實當時舅舅還不是連長還是副連長,不過跟壞人就沒必要說那麼仔細了。
“什麼事?”聽噹噹有事要說,舅舅馬上轉過臉來問。舅舅對當當的事一向重視,不管什麼事。
“在幼兒園睡中午覺的時候,李南方老�NFDA1�我褲子,我都睡著了他還�NFDA1�,然後我就踹他的臉,然後他就咬我的腳,咬住我的大腳指頭不鬆口,疼得我都哭了。”噹噹說著,心裡又是一陣委屈。跟舅舅說這事,有告狀的意思,更有想讓舅舅給他撐腰的意思。
“是嘛!”偵察連長聽罷頓時嚴肅起來,想了想,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