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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將他視為發明人,不如視之為新文字的推動者,似乎更為合理些。
其實,即使是政府所推動的小篆,真正使用的時間似乎也並不太長。同屬秦始皇時代的程邈,便已正式公開表示,他花了十年時間的努力,已將大篆和小篆改成一種更簡單的文字——隸書。
愈是簡單而傾向抽象化的文字,流行起來一定更快。因此,隸書雖不是政府大力推動的,但依現有史料來看,它在民間的流傳似乎比小篆更廣些。
除了程邈外,也有人認為隸書是一個名叫作王次仲的官員更改古書而發明的,由這些記載來看,想必當時參與文字創造設計工作者必不在少數。
不過,後來在山東臨淄縣的古墓中,卻赫然發現在齊國姜太公的六世孫——胡公的棺木上(約西周末年)有類似隸書的文字,或許隸書在秦國統一六國以前,便曾存在於東方的齊國。
將天下統一在單一政權體制後,秦王朝便決心貫徹其中央集權的理念,統一文字、貨幣、度量衡及車軌,都是政策上的必然結果。不過這種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的制度和習慣,絕不是靠強制的法令便可以有效推動的。因此秦始皇和他的決策官僚集團,雖然也使出了渾身解數,但所完成的績效,似乎遠不如他們在軍事和政治上統一的成就。
巡幸天下,拚死維持公權力
統一天下之後,秦始皇最引人注目的活動,便是巡幸天下了。
9歲時從邯鄲被送回咸陽,到了39歲統一天下的三十年間,秦始皇似乎並無遠遊的習慣。但自從統一後的第三年起,步入中年、體力逐漸轉弱的始皇帝,卻反而展開了一系列巡幸天下的活動。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始皇在他最後生涯的九年間,曾作過四次長途巡幸,最後甚至病死於途中。
第一次為始皇28年,統一後之第三年:咸陽→峰山(山東省鄒縣)→泰山(山東省泰安縣)→黃(山東省黃縣)→腄(山東省牟平縣)→成山(山東省文登縣)→之罘(山東省煙臺市)→琅琊(山東省諸城縣)→彭城(江蘇省徐州市)→衡山(湖南省湘潭市)→湘山祠(湖南省湘陰縣)→南郡(湖北省南方)→武關(陝西省商縣)→咸陽。
第二次為秦始皇29年:咸陽→陽武(河南省陽武縣)一之罘→琅琊→上黨(山西省長治市)→咸陽。
第三次為秦始皇32年:咸陽→碣石(河北昌黎縣)→上郡(陝西省北部)→咸陽。
第四次為秦始皇37年:咸陽→雲夢(湖北省雲夢縣)→海諸(安徽省相城縣)→錢塘(浙江省杭州市)→會稽(浙江省紹興市)→吳(江蘇省蘇州市)→琅琊→勞山(山東省青島市)→成山→之罘→平原津(山東省平原縣)→沙丘(河北省平鄉縣)病死途中。
雖然有不少史學家認為,秦始皇大規模的巡幸天下,是為了好遊樂及顯示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勢,後者或許有其必要,但只為遊玩似乎不用如此辛苦的跑得那麼遠,況且巡幸的地方也幾乎都是最不穩定的齊地和楚地。
秦始皇在年輕時,便非常認真於工作,統一天下後,要推動的政治、文化、經濟上的改革又那麼多,想必他更是日夜不停地繁忙著。《史記》上便記載有:
“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換句話說,秦始皇每天必須批示的文書,重達一百二十斤(一石)。當時紙尚未發明,公文都刻於竹簡上,一百二十公斤的竹簡大約有一個人的高度,而且自我要求,不批示完則日夜不休息,可見秦始皇的確是拚著命在工作的,這樣的君王哪還有閒情去遊山玩水?
不但長途巡幸,秦始皇也常微服出巡咸陽。
微服出巡,顯示他並不急著顯示自己的權勢。29年他第二次巡幸時,險些在博浪沙遇刺,31年在咸陽微行時,也險些遇害。可見這些行動有相當高的危險性,如果不是工作上的絕對必要,絕不會有君王想去作的。何況,二千多年前的交通不發達,道路情況也不好,光是長途跋涉,已經是相當辛苦的了。
與巡幸類似,便是有關刻石的工作。
始皇28年,峰山刻石、泰山刻石、琅琊臺刻石。
始皇29年,之罘刻石,之罘東觀刻石。
始皇32年,碣石刻石。
始皇37年,會稽刻石。
刻石象徵秦皇室的影響力,也代表秦國統治力量到達這些地區,可見秦始皇的巡幸和刻石都有其政治目的——宣揚秦皇室的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