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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死了,還有其他人在,那些平時的幫兇該怎麼辦?
當然,那是福運縣政法系統的人應該考慮的。
公民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被寫到法律裡面,還得等到新世紀以後。
在這個年代,並沒有這個說法。巫專員深入淺出,已經闡述得很明白了。
同時,還有大隊的社員們交上來的這份請願書。
究竟該怎麼判?
沈功友在法院裡工作了二十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案子。
“穆爾扎哪怕是過失傷人,也違反了法律!”巫山可不想今後在北疆殺人傷人氾濫:“但我希望法院能酌情判決!”
“我宣佈這次審判擇日宣判!”沈功友不得不這麼做:“具體的我們要上報到省高院請求指示!”
從法院裡出來,巫山禁不住苦笑,這次好像真的玩大了。
法庭外面,裡三層外三層,就是團結路上,過往的車輛也只好不斷鳴喇叭,擠開一條路。
有些車子看到這裡人潮洶湧,乾脆就掉頭。
看來今天開車回去成了泡影,巫山把自己的帽子往下一拉,費力地隨人流往外走。
心裡,他醞釀著一個早就想要做的動作,要不然也不可能親自出庭充當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