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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一個月牢的時候,終於聽到有人拖長聲音喊我的名字。
黃築開——提案。
聽到黃築開三個字時,我一股熱血往頭頂上灌,終於熬到頭了,終於出去了。後來聽到提案兩個字時,我又猛然跌入冰窟,全身冰涼。只是提案,不是走人。不是說這幾天就放我出去嗎,怎麼還要提案,我喪沮地坐了下來,直到勞動號把牢門開啟,用鐵鎖拍打著門,我才慢慢地支撐起來。
來的是三個人,同上次一樣,楊寧帶著李小弟和黃築平。
仍然同上次一樣,楊寧走開後,李小弟和黃築平分別和我談。
李小弟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陳林說,叫你再給二十萬,放你出來。
聽到這話,我“轟”的一聲,雙目漆黑,大腦空白,頭頓時炸了。
無恥之徒,不是說給了五十萬就放我嗎?這個混帳!還是人嗎!
我憤怒至極,雙唇被氣得顫抖不休。
我由憎恨陳林,到憎恨楊寧,憎恨張彥先、憎恨檢察院、憎恨許正龍、憎恨劉方仁。由於這些人為虎作倀,才使得陳林如此囂張、如此無賴。
他們把監獄大門的鑰匙交到陳林手上,使得陳林為所欲為,想威脅就威脅,想勒索就勒索,想關誰就關誰,想放誰就放誰。什麼憲法、刑法、訴訟法,通通被陳林玩弄於股掌之間,這些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一個個成為陳林的幫兇,成為*之人手亂殺無辜的刀刃。
雖然我義憤填膺怒潮澎湃,我最終剋制住自己的情緒,沒有讓它暴發出來。再是暴發也無濟於事,如果我有炸藥包,我會毫不遲疑地拉響,與陳林,與張彥先許正龍劉方仁等人,與看守所,與黑暗不公,與貪贓枉法同歸於盡。現在我很理解那些抱著炸藥包衝向法院的人,如果不是被逼到這種地步,誰願意這麼去做。
我手無寸鐵,呼天不應喚地不靈,除了嚎啕漫罵外,我還能做什麼。我不能在我的對手面前表露出任何情緒,更不可能嚎啕漫罵,即使是在監獄裡,我都要站直了面對敵人。一個人的品格可以由患難來檢驗,一個人的氣節可以由境遇來體現。人生什麼都可以失去,包括生命,唯一不可失去的是自尊。
我用目光直逼李小弟,冷靜問道:
如果我再給他二十萬,我真能出去嗎?
我不能作保證,我是把他的話傳達給你。
上次說給五十萬放人,現在說再給二十萬放人,會不會有第三次第四次。
李小弟說:你自己考慮吧,給不給由你,這是他的意思。
我說:你原來對我說,陳林是一個極不講信譽的人,我一次次地相信,又一次次受騙,我還要信到什麼時候,還要被騙到什麼時候,沒有下一次了。
李小弟二話不說,悻悻離開,黃築平進來了。
他說:不要再相信陳林了,按司法程式辦吧,與其把錢用在陳林身上,不如把錢用在辦案人身上。
我沒有說話,五十五萬元也是他叫我給的,陳林那裡也是他去跑的,當然,我不能責怪他。
他終於知道,陳林除了詐錢,絕不會為我辦任何事,他已經有親身體會。
不久,我的逮捕證下來了,按勞動號的說法,是戶口過來了。
快給他準備腳套,肯定是死刑(1)
現在,我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我不再每天那麼焦急地等待著出去了,我可以平靜地等待司法的判決了,我還可以看犯人們下象棋並參與他們的博弈。甚至,我所憎恨的什麼什麼犯,我可以叫出他們的名字並與他們走近。
我甚至關心這些犯人的命運,與他們同悲同喜。
那天打架時,被阿燦罵的是董志。
董志二十多歲,白白胖胖,父母是知識分子,他的舅舅還是我的一位朋友。董志說話奶聲奶氣,有女人腔,他的動作更有女人味。他很愛衛生,手和臉洗得乾乾淨淨白生生的,從他的外表看,象個還在讀書的大學生,怎麼也無法與盜竊罪犯聯絡起來。
董志高中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便和一個朋友開了一家租借影碟的小鋪,生意做得蠻不錯。後面結交社會上的朋友,染上了毒品,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賺的錢花光了,鋪子也頂給別人,最後走上了盜竊的道路。
他和一個自稱是最好的朋友,也是一個藥鬼,作拎包生意,專門拎小車、麵包車上的包。這些車多是停在路邊,車主就在旁邊吃飯。他們兩人相互掩護,作案很多次,成功率極高。盜竊得手的包至少裝有幾百元。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