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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立商之基。
徽商的商業道德主要表現在:以誠待人,以信服人;薄利競爭,甘為廉賈;寧可失利,不可失義;注重質量,提高信譽。徽商之所以形成這種商業道德,得益於他們的“賈而好儒”,受到傳統文化的薰陶,自覺地用儒道經商。徽商注重商業道德,主張義中取利,因義而用財。這種義利觀提高了徽商的信譽,有利於競爭;鞏固了商幫的團結,有利於發展。
清朝年間的徽商舒遵剛,精算計,善權衡。經商之暇喜讀《四書》、《五經》,把書中的義理運用於經商之中。他曾說:“錢,泉也,如流泉然。”他還說:“對人言,生財有大道,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國且如此,況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誡他的繼承者說:“財自道生,利緣義取。以此嚴於律己,做到視不義富貴若浮雲。”
徽商之所以被稱作“儒商”,貴在其講求義利之道,講利重義,從不取不義之財。以義取利,德興財昌,舍義取利,喪失了義也得不到利,為商者應深以誡之。如果一個經營者有長期的理性和智慧,他必不會用惡劣、卑鄙之手段去獲利,用惡劣的手段去做任何生意,最終將會失去已獲的利潤。徽商在商業交往或人際交往過程中,能從仁義道德出發,追求正當的商業利潤,尤其是不趁人之危,欺詐顧客。
為了一個“誠”字,徽屯老街“同德仁”這家制售中藥材的百年老店,在炮製特色名藥“百補全鹿丸”時,該店每臨秋末冬初都要舉行“虔修仙鹿”儀式,即在抬鹿披彩遊街之後,讓眾人現場監督鹿丸製作的全過程。
為了一個“信”字,清末胡開文墨店發現有批墨錠不符質量要求,老闆胡開文發現後立即令所屬各店停止製售此墨,並將流向市場的部分高價收回,倒入池塘銷燬。
為了一個“義”字,休寧商人劉淮在嘉湖一帶購囤糧谷,一年大災,有人勸他“乘時獲得”,他卻說,能讓百姓度過災荒,才是大利。於是,他將囤聚之糧減價售出,還設粥棚“以食饑民”,贏得了一方百姓的讚譽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漸興隆。
發財不忘鄉鄰,惠及故里,奉獻社會,也是“義”的表現。清初歙縣大鹽商江演致富後捐銀數萬兩,開通績溪鎮頭到孔靈約30里路,又捐巨資疏浚揚州河。一朝事業有成,就要實現造福社會的目標,這是儒家思想倡導的最高境界。
徽商鉅富胡貫三經商數十年,畢生最講究的就是商德和修養。他主張“以誠待人”、“以信處事”、“以義取利”的商德;他遵守“以善為本”、“以和為貴”、“以德為基”的十二字箴言。由於胡貫三“賈而好儒”,生意越做越大,門路越來越廣,利潤也越來越厚。上至武漢、九江,下至蕪湖、南京,中到蘇州、杭州都開設了當鋪、錢莊、布店、作坊、土特產貨店……經過數十年的辛苦經營,胡貫三的家當已擁有“七條半街”、“三十六典”,成為“江南六大首富之一”。
胡貫三繼承祖先遺訓,崇文尚義,仁恤可風,恤災扶困,修橋補路,修建書院,造福桑梓。他曾捐重資修造黟、歙、休、祁四縣大路九處一百六十餘里,重建歙縣河西橋、休寧齊雲山登封橋和黟縣漁亭永濟橋;捐銀一萬五千兩興建碧陽書院。胡貫三樂善好施的故事流傳數百年,至今仍為人們所稱道。
徽商胡雪巖經商也是以“義”為根本。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是清末轟動全國的四大奇案之一,100多年來,被競相編成戲劇、電影、電視、小說、曲藝,孰不知,胡雪巖與伸雪這場曠世奇冤有著重大的關係。
為了爭取京官們對楊乃武一案的同情,喚起他們扶正祛邪的良知,胡雪巖專門拜訪了回杭州老家辦理喪事的翰林院編修夏同善(曾任兵部右侍郎、江蘇學政),向他訴說楊乃武、小白菜的冤情,要求他回京後尋找適當的機會向同僚進言,幫助重審此案。
楊乃武、小白菜一案發生之時,胡雪巖已有道員兼布政使銜,並擔任上海轉運局委員,有財有勢。這樣一位人物的介入使楊乃武小白菜案有了轉機。
財自道生,利緣義取(2)
同治十三年(1874年)農曆九月,楊菊貞陪同楊乃武之妻詹綵鳳、楊乃武之子榮緒與姚賢瑞,經過一個多月的長途跋涉再次來到北京。她們首先拜見了夏同善,送上其弟夏縉川的書信及控訴狀。經夏同善介紹,又遍訪了在京的浙江籍大小官員三十餘人,接著又向步軍統領衙門、刑部、都察院投訴。
夏同善不忘胡雪巖之託,多次訪問大學士、戶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翁同和(龢),懇求他去刑部查閱浙江審理該案的全部卷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