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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積年的記載;二是對夏文化探討的主要物件即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和二里頭文化的14C測年;三是參照文獻中有關天象記錄的推算。只要將這三項研究成果匯總起來,然後再對比、交叉、考證,夏代紀年的框架就相應地建立起來了。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宮中穿行(7)
那麼,第一條研究途徑,也就是文獻所見的夏代積年是多少呢?專門負責文獻資料與天文資料準備的羅琨等專家,透過對近400種古籍進行普查和檢索,發現夏代積年主要有兩種說法:
一是471年說。據《太平御覽》卷八二引《竹書紀年》載:“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又據《路史·後紀》卷一三下注所引《汲冢紀年》載:“並窮寒四百七十二年。”由於《太平御覽》成書年代比《路史》為早,“工程”專家組經反覆討論、斟酌,認為應以年代較早的471年為準。
二是431年說。據《易緯稽覽圖》載:“禹四百三十一年。”這裡的“禹”是指整個夏代而不是禹本身執政的年數。而《世經》載:“伯禹,……天下號日夏后氏,繼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歲。”這個年數比前一種記載多了一年。另一種文獻《帝王世紀》繼承了《世經》的說法,並明確指出夏代的432年是自禹至桀幷包括羿、浞在內的十九位王。
從以上兩種說法來看,431年與432年之間僅一年之差,專家組學者們認為這一年之差可能是傳抄導致的筆誤,因為《易緯稽覽圖》成書年代早於《世經》,故專家組認為應當取431年為是。
縱觀471年和431年兩種說法,中間相差整整40年。對於這個不算太小的差距,中國歷史上無數學者進行過研究與考證,大體上分兩種解釋:
一是471年包括羿、浞代夏的“無王”階段,而431年不包括“無王”階段。
二是471年自禹代他的前輩舜事開始起算,431年則起自禹執政的第一年,也就是禹元年開始起算,故有40年之差。
據文獻記載,當夏王朝的歷史進展到禹的孫子太康稱王的時候,發生了著名的太康失國事件。太康相當荒淫,經常帶著家眷和一幫狐朋狗友到洛水北岸打獵,有時一連幾個月不回朝聽政。有一位叫后羿的夷族酋長利用夏民對太康的怨恨,出兵奪取了太康的帝位,號稱有窮氏。后羿是當時最著名的射手,專喜歡打獵。後來他的親信寒浞與羿的妻子暗中私通,可能被羿察覺,或沒有察覺而這位寒浞想與羿妻成就百年之好,於是寒浞淫火攻心,反意萌生,暗中收買了羿的家奴將羿殺死,寒浞趁機霸佔了羿的全部妻妾和家業,如願以償。再後來,太康的後輩少康糾集人馬,捲土重來,一舉攻滅寒浞建立的臨時政權,又奪回了太康失去的帝位,史稱“少康中興”。
關於太康失國,后羿代夏、寒浞篡位、有窮覆亡、少康中興的故事,在《楚辭》中亦有記述,在殘存的《竹書紀年》中也可找到“羿居斟鄩”之類的印證。可見后羿、少康故事真實地反映了夏王朝發展過程中部族間爭鬥的情形,遠非後代人所偽造。有鑑於此,在關於夏代紀年的最終取捨中,專家組學者們經過反覆論證,決定採取471年說,即整個夏代積年自禹起,終於桀,其間包括羿、浞代夏,建立臨時政權的“無王”階段。
文獻記載夏代總積年的問題已被選定,接下來就要在實際中驗證,也就是用國學大師王國維早年提出的文獻與發掘材料相結合的“二重證據法”加以考證。這樣得出的結果才更符合歷史的真實。於是,學者們面臨的第二個重大任務就是對幾十年來爭論不休的二里頭文化問題做一個徹底了結。
夏商周斷代工程啟動之初,專門設立了“二里頭文化分期與夏商文化分界”這一專題,其目的在於充分吸收以往學者們研究成果的同時,進一步確定二里頭遺址的文化分期,以此建立比較詳細的考古編年序列。在此基礎上,詳細比較二里頭文化與鄭州商城、偃師商城的文化,初步制定夏商文化的年代分界。最後,根據14C測年資料,大體確定夏王朝的終止年代。這一專題由正在主持二里頭發掘工作的考古學家鄭光負責。
由於種種原因,在二里頭工作隊已有的發掘資料中,對研究夏文化上限至關重要的二里頭文化一期的材料比較缺乏,不僅不能提供足夠的14C測年樣品,而且難以滿足分期工作的需要。因此,當鄭光接手“工程”分配的研究專題後,同青年考古學家張立東等二里頭發掘人員一起,在全面清理了該遺址諸次發掘資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目的的選擇與“工程”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