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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萬,到時候你只需要抽點跑腿費給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為啥?”
“因為我根本就沒打算賣。”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財不發,你瞎呀?”
“我又不缺錢,幹嘛要發財?再說了,這是我父親的遺物,你讓我賣掉,好意思嗎?”
“這個……”老曹啞住了。
再看周圍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著他們,剝花生的不剝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著林逸和老曹。
作為老實巴交的鄉里人,他們概念中的錢都是幾十,幾百,成千上萬那已經是頂大的數目了,可是現在,竟然……沒聽錯吧,幾千萬,幾百萬?
狗曰的,我耳朵沒聾吧!
幸好這時候酒菜上來,喜宴開始了,那幫聽了“大新聞”的客人們這才回過神來。
“酒呢,把酒開啟,老子要喝酒!”老曹氣唿唿地喊道。
旁邊有人忙不迭地幫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飲而盡。
其實林逸對自己那本手抄本價值多少心裡有數,他已經向德叔和康叔打聽過了,像這樣的手抄真跡,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凱手抄的《金剛經》還貴上百倍,至少二三百萬是槓槓滴,不過林逸從頭到尾就沒打算賣掉。原因很簡單,這手抄本是父親的遺物,就算給再多錢,他林逸也不會賣,永遠不會!
林逸見老曹喝的太勐,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訴他自己手抄本不賣,但家裡的一些舊書是可以請老曹幫忙處理掉的。
老曹一聽這話,立馬有轉憂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舊書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兒,多少也能佔點便宜。
他又哪裡知道,林逸收藏書籍的方向和檔次已經提高了,對於他來說,價值不大的書是該處理了,免得佔地方。
……
農村辦喜事的流水宴基本上沒啥變化,雞鴨魚肉,幾個大菜,牛肉羊肉梅菜扣肉,幾個扣碗,再加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