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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避諱地金錢的渴求,即使他現在手中已經有了一百多萬,可是又有誰嫌錢多呢?何況在這個百萬富翁多如狗,千萬富翁抱團走,億萬富翁藏北斗的年代,一百萬真的是太少了,少的才夠有錢人喝幾瓶紅酒,一百萬也太虛了,虛的連去京城買一間廁所大的地方都不夠。
所以林逸的觀念很簡單,撿漏,賺錢,不斷地撿漏不斷地賺錢,不斷地積累財富,直到自己有一天真的可以被稱為有錢人……
強行壓下內心那洶湧起來的澎湃,林逸蹲下身子,開始細緻地整理那些寶貝似的線裝佛經。
320本,品相還都不賴,只是有十幾本因為在麻袋裡擠壓的緣故,變了形狀,書脊折斷。還有幾本線裝書天頭(上部)有些破損,當然,內頁裡面蟲蛀,黴斑,這些也是免不了的,從光緒到現在,一百多年的東西,你不可能讓它像新華書店的書那樣嶄新整潔,何況,書和人一樣,人老了還要長皺紋,長老年斑,書老了,也要發黴發皺,也要長黃斑。
雖然玩書的時間不算太長,林逸卻也清楚地知道“品相影響價格”這個收藏界的至理名言。而在舊書這一行,玩書的向來有一個最高的境界,就是“玩舊如新”,意思就是玩的雖然是舊書,但那舊書的品相卻像新的一樣喜人,拿在手裡那才叫寶貝,那才叫顯擺,那才叫古色古香,清雅脫俗,怎麼看你都不是一個俗人。可你要是那一本破書,發臭發黴的,不管這本書值多少錢,看上去你也是廢品站撿破爛的。
由此可見,舊書的品相是多麼重要。直接決定了玩書的主人是什麼檔次。
放在以前,面對這些破損的寶貝舊書,林逸只能徒自吁嘆,無可奈何。花錢讓那些所謂修繕古籍專家進行修補,沒個幾千上萬估計下不來;要麼就紋絲不動,你技術不行,與其自己動手修補把聾子治成啞巴,毀掉整本書,還不如放著不動。
但現在的林逸不一樣,他有古籍修補的特殊能力。
能力不用,過期作廢。
第四十七章。修復佛經
(感謝慢郎中,醬牛肉等人的打賞,謝謝哈!更新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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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夜風透過窗戶玻璃吹拂進來,拂動了白色的窗簾。
夏夜的風都是好的,即使是一股熱風,也可以讓人感受到空氣的流動,讓你知道你還是活著的,知道冷熱。
此刻,房間內,擺放著十幾本殘破的佛經,林逸就那麼安靜地盤腿坐著,他儘量集中起自己的心神,靈敏的嗅覺蔓延開來,去追尋那佛經流溢位來的書香。
林逸有過很多次這樣的情況,每次嗅到的書香都不一樣,蘋果味的,橘子味的,還有草莓味的,與其說那些是書香,還不如說是清新的水果香氣。
可這次不同。
不是水果的香味,而是那種佛堂中才有過的檀香氣息。
幾縷檀香飄來,飄入林逸的鼻翼。
淡淡的檀香似有似無,似真似幻,勾起林逸童年時的記憶。小時候林逸家過年,都會在大年三十晚上擺上香壇,插上香燭,遙遙祭拜那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神靈。父母的虔誠並未給家裡帶來多大的變化,沒有發財,沒有致富,更不會真的無病無災,但林逸卻記住了這種非常好聞的檀香味道。
也不知道是誰說過,味道的記憶能夠儲存一輩子,比如說你孩提時喜歡一種汽水或者糖果的香味,那麼到你死的時候,你就會重新回憶起這種氣息。而那氣息可以瞬間恢復你兒時清晰的記憶。
記憶一閃而過,短短五秒鐘,就是你的一輩子。
林逸當然還沒到死的時候,可是那種兒時拜神的記憶卻是清晰無比,就好像昨天才發生,他記得每一個細節,每一個步驟,記得爸爸當時穿著黑色的棉襖,左邊袖子破了一個口,露出白色的棉花,他穿著的確良褲子,腳下是一雙黑頭棉鞋,棉鞋的邊緣沾染了很多的黑泥,他的眼神,他的嘴巴,他嘴巴下面的鬍子茬……
爸爸去世已經多少年了,林逸很少記起他,原因是他走的時候自己還很小,可是現在,林逸卻記起了一切………記起爸爸在拜神完畢後,把最好吃的那塊年糕給了自己,記得他半夜給自己掖被子,記得發燒他坐在床頭給自己額頭擦冷水,記得他扮鬼臉,逗自己哈哈笑……
一縷檀香開啟了林逸的心扉,像是開鎖的鑰匙,徹底開啟了林逸內心的那扇門。
……
隨著檀香的味道越來越重,林逸腦海中的記憶開始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