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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臣碧血灑北京
——左懋第的凜然北行
馬士英、史可法等弘光大臣定下“借清滅虜”基調後,明朝前都督同知陳洪範上疏弘光帝,“自告奮勇”,毛遂自薦,要替朝廷充當使臣,前往北京與清廷談判。
弘光朝廷很高興,陳洪範軍將出身,與吳三桂有深厚交情,他主動地不懼生死作為使臣到北京,是非常合適的人選。
其實,這位陳洪範,與降清的明將唐虞時早就搭上線,暗與多爾袞書信往來,其實是清朝的奸細耳目。日後,北使數人,僅他一人獲生還。為了掩蓋自己的變節和暗中通敵,他作《北使紀略》一文,為自己的行為塗脂抹粉。這個筆記雖是塗飾之文,南明使團的詳細經過,也正因為他的記載,得以非常完整、詳周的記錄。
得知陳洪範即將去北京的訊息後,大臣左懋第由於其母靈柩在北京,就主動表示要充當使節。最終,南明朝廷進左懋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進馬紹愉為太僕寺少卿,進陳洪範為太子太傅,讓三人率使團出使北京。一般派使臣去敵國談判,中原王朝為隆重其事,都會加使者官銜。
左懋第受命後,卻認為馬紹愉不該同行,因為以前在崇禎朝,馬紹愉因“款虜辱國”曾被左懋第彈劾過。弘光帝不許。確實,這位馬紹愉以前和皇太極頗有交往,屬於清廷的老熟人。
左懋第臨危受命,明知往行虎狼之穴,心中卻充滿凜然正氣,由此踏上不歸之路。
南明與清朝的談判籌碼,基本依據大臣高弘圖的章奏,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不外乎以下幾條:
第一,割山海關以外地方與清朝(本來就為清軍所佔,何“割”之有!)。
第二,承認清朝,以南北朝之例平等待之(太晚)。
第三,確定十萬“歲幣”的數目(可笑至極,清廷豈能接受這種“微薄”之禮)。
第四,改葬崇禎梓宮(想把自殺的皇帝從田貴妃墓中挖出,隆重重新埋葬,荒謬之甚)。
第五,弘光帝年長,稱“叔”;順治帝年幼,稱“侄”,保留大朝面子(政治就是講實力,誰強誰當“爹”,所以,此條也是南明可笑的自大)。
左懋第本人慷慨壯烈,抱有必死之心,臨行前,他提醒弘光帝要時時整頓兵馬,準備渡河收復故土,並且指出:“必能扼河而守,方能畫江而安!”弘光帝唯唯,根本當作耳邊風。
七月二十一日(陰曆),南明使團浩浩蕩蕩從南京出發,除弘光帝給“北國可汗”順治帝的親筆信以外,還有封吳三桂為“薊國公”的誥敕、白銀十萬兩、黃金一千兩以及一萬匹綢緞。
荒謬至極的是,弘光君臣還派人準備用船運出十萬石糧食給吳三桂“剿寇”用,幸虧軍閥劉澤清把船隻搶去給自己的“水軍”使,才免使大量糧食為清軍所用。
使團之中,還有一個祖澤溥,他是降清明將祖大壽的兒子,由於吳三桂是祖大壽的外甥,南明派他去,是想讓他和吳三桂表哥“聯絡感情”。
一行人走走停停,九月初五,行至濟寧,但守城的清軍不允許南明使臣隊伍入城,並在城上放炮吶喊,作欲出城搏殺狀。由於北行使團連護衛多達數百人,濟寧清軍只是虛張聲勢,並不敢貿然出城來相拼。
欲向江南爭半壁(11)
九月初九,南明使團在汶土縣遇到清將楊方興(當時是個河運總兵),聽完南明諸人的通好陳述後,他卻殊不為意,大言道:“謀國要看大勢!我大清兵強馬壯,如要與我們和好,你們應該先行多運漕糧送給我們,我們往上面交待也好說話。交好沒別的辦法,你們央求攝政王(多爾袞)早行統一大業吧。本鎮現在主要關心逆賊李自成的動向,沒時間與爾等周旋。”雖為大言,確可見出,這位清將的見識,遠遠高出南明大臣之上。
行至德州,更可詫異,清朝山東巡撫方大猷滿大街貼告示,給南明使團來個下馬威:“奉攝政王令旨,陳洪範等人經過地方,有司不必敬他們,讓他們自備盤費。只允許陳洪範、左懋第、馬紹愉率百人進京朝見,其餘人等均留置靜海,祖澤溥所帶多人,俱許入京。”
如此告示,已經明白無誤表明,清廷不會以平等身份接見南明使臣,只把他們當成來京“朝見”的地方政權。
左懋第很生氣,對陳洪範等人出示南明閣議的文字,表示說此行目的主要是“酬夷而非款夷”,重申“不屈膝不辱命”,要大家見清人時保持大明尊嚴。
九月二十六日,清廷派漢人駱養性到靜海縣,宣佈只許百人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