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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皇帝家的兒子是好當的?
崇禎皇帝登基後,面對這個千瘡百孔的帝國,只能到處補窟窿。為了替這個民窮財盡的帝國省錢,他自己節衣縮食,每天加班不說,還和大臣們想了許多辦法,其中有一條叫做“整頓驛站”。朝廷計劃,透過裁減驛站和驛卒,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這也確實取得了一些效果:每年可以節省白銀六十萬兩。裁減的結果是許多驛卒下崗——我們今天之所以還把這事正兒八經地提出來講,主要是因為下崗的驛卒中有一個有點特別,他叫做“李自成”。
李自成和李過叔侄倆小時候讀過五年私塾,長大些了喜歡舞槍弄棒,還為此離家出走。
李自成幹過酒傭,打過鐵,當過僱工,給當地富戶放過羊。但幹得都不大好:當酒傭,“日沉醉”;學打鐵,“又不成”;替人家耕田,枕著鋤頭柄睡覺;放羊吧,偷殺主人的羊來吃……二十一歲時當了驛卒,又經常出事故,騎死了好幾匹驛馬,還弄丟過公文。借了艾家的錢還不上,被鞭打,還給戴上大枷在烈日下暴曬示眾……歷史書上記載了許多關於他年輕時代的事兒,似乎都不怎麼值得炫耀。用孟子的話說,這叫做“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李自成十八歲時娶了個漂亮媳婦,不過對方已經是第三回嫁人了,而且還不大守婦道。一次被他捉姦在床,他沒抓著姦夫,就單把淫婦殺掉了,這在當時叫做“捉姦須雙,今止殺妻,於律不合”,於是吃了冤枉官司。他看看官司打不贏,憤而越獄逃出,和李過一起殺了審理案件的糊塗貪官艾同知,然後兩個人逃到甘肅投軍。到崇禎三年初的時候,李自成已經是甘肅軍中的一個小頭目,職務相當於今天部隊中的排長。
崇禎二年十月,皇太極繞過袁崇煥的關、寧防線,率後金兵入大安口,威脅北京城。袁崇煥星夜馳援京師,雙方在城下展開激烈戰鬥,一時形勢相當危急,明廷遂“徵天下鎮巡官勤王”。李自成所在的部隊也奉命北上,走到金縣,找地方上要給養,縣令實在沒錢糧應付過往的軍隊,竟避而不見。帶兵的王參將親自去找縣令說話,等了好久也沒見人。不耐煩的兵們就在衙門的院子裡大叫大嚷造勢,王參將覺得自己的兵有點過分了,就抓了六個人打了頓板子——其中有三個是李自成的部下。
李自成聽說自己的兵給領導打了屁股了,很生氣,認為王參將優柔寡斷,沒本事要到錢糧,只會打自己人。他就帶了幾個人,衝入縣衙門,把縣令抓了起來,準備送到總兵楊肇基那裡去“說理”。半路上遇到王參將,雙方又吵起來。李自成從要部隊流血就要給兵們吃飽飯的角度上講,認為縣令就是瀆職;而王參將則認為,地方上也有難處,大家要相互理解,不能使用暴力手段。其實大家的持論都有道理,只是立論的角度不同。雙方爭執不下,正在氣頭上的李自成就拔出刀子把王參將殺掉了,然後率一些人譁變,投靠了農民起義軍王左掛的隊伍。
在那段時間裡,軍隊因為不能及時發放糧餉,和地方上發生了很多矛盾,有不少部隊因此而譁變。這些譁變計程車兵走投無路,只好投身為“盜匪”。正是他們的軍事技能大大提高了農民軍的戰鬥力,使官軍在今後的戰鬥中付出了更為沉重的代價。
當時有位縣長大人訴苦道:“突然給你發道公文,命令送豆麥幾千石,草幾千束,運交某部隊;又來一道公文,讓買健壯毛驢若干頭,布口袋若干條,運交某部隊;再來一道公文,讓造銅鍋多少口,買戰馬多少匹,運交某部隊……可是費用該找國防部還是找財政部報賬?這個沒人管你,反正一說就是延遲則軍法從事。”
你說說,被過路軍隊吃怕了的金縣縣令,敢出來見這幫憤怒的大兵嗎?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大明朝的滅亡,實實在在是經濟上的破產。
三、從“闖將”到“闖王”
王左掛是當時有點名頭的農民軍領袖,號稱“橫天一字王”。不過此人志向不大,本事也一般,李自成投靠他一個月左右,他便打了敗仗,投降了。李自成只好轉投綽號“不沾泥”的張存孟。這位老兄也不是個像樣的人物,首鼠兩端,不能容人,還出賣朋友。李自成只在他那裡待了兩三個月。直到這年的四五月間,李自成和高迎祥走到一塊後,他才開始在歷史上不斷留下自己的大名。
和歷史上大多數農民起義領袖不同的是,李自成在私德上,很少受到敵人們的譴責:他不怎麼好色,也不太講究享受和排場;尊重讀書人,軍隊紀律也比其他“流賊”甚至部分官軍都好,自身勇武而且相當富有謀略……所以他的隊伍發展得非常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