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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位來考察,那麼它的荒謬性就是無以復加的。憑什麼詩歌就不被認可?難道詩歌寫得好不是一種才華嗎?難道詩人不值得尊敬嗎?
二
不讓寫詩歌,卻非常鼓勵寫議論文,尤其是最近兩年高考中所出的“話題作文”,更是誘惑考生對“宏觀話題”發議論。“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考生們本來就“閱世不深”,對複雜的社會缺乏切身感受,可考試的時候卻非要求他們對國家和社會的“宏觀問題”發表意見,他們除了人云亦云,除了說一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充滿玄學色彩的空話、套話,又能怎麼辦?憑空話、套話能有效地選拔人才嗎?我懷疑。。 最好的txt下載網
當下教育的科舉之弊(3)
今年山東的高考作文題是“雙贏的智慧”,命題者在給材料時就把雙贏界定為“取長補短”,然後誘惑考生髮議論,結果,出來的優秀作文果然是在變著花樣論述如何“取長補短”,辭藻倒挺華麗,可要我看,這些優秀作文沒有一篇有深刻的思想和較強的現實針對性。我就想,命題者憑什麼就那麼自信而又愚蠢地將“雙贏”界定為“取長補短”?“取長補短”固然是“雙贏”,但強強聯合、共謀發展難道就不是雙贏?強強博弈,透過競爭互相提高難道就不是“雙贏”?更可怕的是,考生也很配合(這顯然是長期訓練的結果),命題者想要什麼,閱卷者想看到什麼,我就寫什麼。彼此很默契,似乎都很有“智慧”,已經實現“雙贏”了。其實,這是一種徹徹底底的“雙輸”。命題者在“誘供”,考生像命題者肚子裡的蛔蟲一樣在“招供”,高考的作文考試簡直就成了一場道德“審訊”--不看考生是不是有自己的想法,就看你會不會“配合”。要我看,“雙贏的智慧”完全可以按照這樣的思路去寫:雙贏是博弈雙方都想追求的結果,可實現雙贏卻是有條件的。這條件就是要有智慧--僅博弈的一方有智慧都不夠,而且要雙方都有智慧才可。若僅單方有智慧,而另一方卻不按規矩出牌,胡亂“攪局”,那也無法實現雙贏。以現實生活證之,若建立和諧社會,使各個階層、各個群體都獲益,實現“雙贏”甚至是“多贏”,就對整個社會的“智慧含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領導民眾的政治家要有足夠的智慧,而且普通民眾也有足夠的智慧;不但企業要有足夠的智慧,而且消費者也要有足夠的智慧;不但作家要有足夠的智慧,讀者也要有足夠的智慧……一句話,“雙贏”的和諧社會不會在充滿“愚氓”的土地上誕生,“有關部門”必須改變從封建社會沿襲下來的對民眾“瞞和騙”的“愚民”做法,還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發言權及其他各項權利,使他們越來越有“智慧”。我把自己的想法跟一些考生和家長說了,他們均不以為然,說“你這是雜文家的思維,不是寫高考作文的思維。如果按你說的寫就跑題了。”我愕然。如果非得把考生的思維限定在命題者圈定的範圍內,那麼,這樣的高考作文不是跟當年的八股文如出一轍嗎?
三
高考作文有重蹈當年八股文的覆轍,這還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當前中國教育之弊端與科舉制有相似之處遠不止於此。且讓我們沿著科舉制的發展軌跡繼續追索--
到了明代,中國科舉制度已經定型了,以後的清朝,在考試方面基本沿用明朝的那一套。明朝的考試製度和唐宋時期的最大差別之一就在於考試“層級”的增多。在唐宋,考生由民間呈報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呈報中央,經中央組織考試,考中便是進士及第。因此,唐宋時期的進士考試,主要的其實就一次。到了明朝,因報考的人數越來越多了,僅用“擴招”一法已經不足以緩解“家長和考生的迫切要求”與“社會教育資源”之間的矛盾了。所以,只得在嚴格考試級別上來做文章--分若干等級來考。第一級是府縣考,考中者為秀才;第二次是省試,又叫鄉試,考試地點就在各省的貢院,考中者為舉人;第三次是會試,即各省舉人彙集中央,“進京趕考”,考中者始為進士。考中進士還不算完,還要在中央讀書三年,由中央派一個老資格的進士出身的人來教,這些老資格的進士出身的人都是朝廷大員,他們其實並不怎麼嚴格地教學,只是掛個名而已。三年之後再參加一次考試,考中者入翰林院。④考試層級的增多和“學制”的增長必然導致“學銜”(學位)森嚴的等級制和名利化。而後者逐漸喧賓奪主:讀書人由最初的追求學問變成了追求學位,讀書的功能亦由最初的“養氣”“求道”變成了追名逐利,學術的獨立性和非功利性品格越來越少,而依附性和功利性追求越來越多,學風越來越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