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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得自己要在孟買待一陣子,或者只是經過孟買……到別的地方。我不曉得,那也不重要。在那一刻,我是卡拉口中那個世上最危險、最迷人的動物:天不怕地不怕、冷酷無情、沒有計劃的男人。“我其實還沒什麼打算,不過大概會在孟買待一陣子。”
“噢,我們會待一晚,隔天搭火車離開。不介意的話,我們可以合住一間房,三個人住一間便宜多了。” 。 想看書來
項塔蘭 第一章(5)
我和他那雙透著天真的藍眼睛四目相會。或許先合住一間房比較好,我想。他們如假包換的證件與隨和的笑容,有助於掩飾我的假護照,也比較安全。
“而且那樣比較安全。”他補充說。
“對,說得對。”他朋友附和道。
“比較安全?”我問,刻意裝出沒想過這問題的樣子。
巴士行走在狹窄街道上,速度放得更慢,兩旁是三、四層樓的房子。突然間,車水馬龍的街道變得出奇順暢,上頭奔竄著巴士、卡車、腳踏車、汽車、牛車、摩托車和人們。我們的破舊巴士車窗開著,香料、香水、柴油煙、牛糞的味道混合後飄進車裡,味道雖重,還不至於難聞。到處人聲鼎沸,還有一陣陣若有似無、不熟悉的音樂聲。每個角落都貼著超大的印度電影海報,海報上古怪的色彩,在高個兒加拿大人曬黑的臉龐後一閃而過。
“噢!的確是比較安全。這裡是另一個高譚市*(Gotham,蝙蝠俠漫畫中的虛構城市,犯罪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