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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管家陪笑,“三少爺,你怎麼來這裡了,你想要什麼,祈家旗下的金店裡應有盡有,這裡。。。。。。”
“我就是好奇,過來看看。”祁連琛截斷了他的話,仍各處看著,“在賭坊裡都聽那些人傳遍了,說這個和我同名的金店,正在搶我們祁家的生意。”
柳兒在內間聽了,差點噴笑出聲,莫梓旭瞪了她一眼,她忙掩了唇,繼續偷聽。
就聽祁連琛繼續道,“雖說我對生意沒興趣,但怎麼也是祁家的子孫,自然要過來看看咱們家的商業勁敵是什麼樣子。。。。。。。當然,這都是說給別人聽的,主要是,我聽說這裡的東西別緻、精美、獨一無二,所以,過來挑兩件,送人。”
一聽他要送人,莫梓旭和柳兒對視一眼,都知道,端午快到了,女兒家們難得找了這麼個可以光明正大地出門的機會,自然是要打扮一番的,所以,祁連琛要送的人,十有八九是個女人。
柳兒無聲地指了指莫梓旭,意思是說:平時裡少爺不正不經的,想不到這麼有心地想著給小姐送東西。
莫梓旭搖搖頭,撇了下唇,意思是:他會給我送東西?才怪,不從我這裡敲點榨點就萬幸了,莫不是給二少奶奶?不可能!這麼張揚的有辱家風之事,他不會做,那麼,還會是誰?
外間林管家正好也問了句,“不知少爺是要送什麼人,多大年紀,老奴也幫你參謀參謀。”
可是祁連琛卻在此時將目光落在了一個金步搖的上面,“嘖,這東西,可真是眼熟地很啊。”
林管家看了,也沒有意識到他所說的眼熟是什麼意思,只是跟著解釋,“哦,少爺好眼光,這是本店本批展品裡,唯一的一個金步搖,少爺可是要買這個?嗯,這個合適年輕女子們佩戴。”
祁連琛抬頭瞥了他一眼,繼續將目光落在那金步搖上,“誰說我要買了,我是說這個款式眼熟,在哪裡見過。”
林管家一聽,趕緊為專利版權力爭,“少爺說笑,你是不可能從別的店看到的,我們東家的這個店絕對是全城第一家有這樣的款式,上架不過兩日,就算別家想要模仿,也沒那麼快,沒那個時間。”
聽他絮絮叨叨地解釋了這麼一堆,祁連琛開始不耐地擺擺手,“林叔,你好囉嗦,王伯賣瓜自賣自誇,也不是你這樣誇的,再說了,我說見過這個款式,又沒是說在別家見過這個款式。——好了好了,我自己挑,你該忙啥忙啥吧。”
話說莫梓旭在內間聽祁連琛這麼一說,不禁想起,那日她推大少爺去後花園的那天,祁連琛來管自己借錢,而自己當時匆忙之際收起的圖紙上的設計,畫得正是那個金步搖!
祁連琛口口聲聲說眼熟見過,想不到,這個人的眼力這麼尖,對圖案花紋這麼敏感。還以為他只是手感好而已。
只希望他不會想起那是她的圖紙,更別把這家“琛六福”跟她做相關聯想才好。
正想著,那外間的祁連琛突然怪叫一聲,“喲,這個簪子好,別緻又不花哨,她不喜張揚,就買個簡單點的,就這個了,出遊那日戴上,她一定歡喜!——林叔,給我包起來,買了!”
聞言,內間的莫梓旭和柳兒又對視一眼。
柳兒挑了挑眉,心說:不喜張揚,可不就是說得小姐你嗎?
莫梓旭無力垂眸,心想:不喜張揚,似乎二少奶奶這方面比她更合適點。可送二少奶奶東西顯然是不和規矩的,難不成,真的是送她的?
莫梓旭再一細想,結論是,還是不可能。
話說,祁連琛包了簪子,結賬的時候,還為價錢一事跟林管家爭執了很久。
“就這一根細細的金棍,要賣到四十兩銀子?搶錢呢,我在賭坊裡賭一天,也輸不了這麼多錢!”咆哮完,覺得可能是吹牛吹大了,祁連琛才又恢恢一笑,軟了聲音,“當然,大多時候輸不了這麼多,個別時候才會失了水準而已,呵呵。——林叔,咱們可是自己人,就不能便宜點?”
林管家搖搖頭,指著金簪上的用細細絲帶懸掛的紙箋,說道,“三少爺可有看見這紙箋上的標價?本店明碼標價,恕不砍價,這是我們東家說的。”
祁連琛瞪著那紙箋,又是怪叫一聲,“還可以這樣?熟人也不行?”
“不行。”
“主子也不行?”
“。。。。。。不行。”
“那你們東家自己呢?”
林管家無奈地輕嘆一聲,“我們東家只會多給錢。——當然,如果三少爺能夠一次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