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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的人權,給老子滾一邊兒去吧!該殺就殺,該關就關,要是保護了罪犯的人權,受害者的人權該怎麼辦?

別說那個“聞大善人”才七十歲,就算有三百歲,在共同社這裡也是照殺不誤!同樣的還有未成年犯罪,這家的紈絝惡少照樣殺了不少,什麼“未成年人犯罪免於處罰”這種*的法律觀點,在文總這裡也是行不通的。在共同社這裡,完全法律責任年齡是12歲,凡是超過這個年齡的罪犯,通通按成年人算,該殺就殺。

“因為相同犯罪行為造成的後果,並不會因為罪犯是未成年人或老年人而減輕,所以刑罰也不能減輕!”只論結果不論人,這就是文德嗣的法律思想,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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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標統當然不知道文德嗣的想法,也不會關心共同社的法律建設,他的任務就是這次剿匪行動的先鋒。他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早點兒趕到兀匪老巢,把他們堵在裡面。

不過,他的部下這一路的表現,卻讓他頭痛不已。

因為29標的中下級軍官和士兵,大多數都是旗人。這些旗人大爺們可不怎麼把他這個小小的標統放在眼裡。他這個標統說的話,還沒手下那些旗人管帶、隊官管用。

清廷一向不信任漢人,但旗人基本上都是爛泥扶不上牆的廢柴,又不得不用漢人。編練新軍的時候也一樣,他們同樣不放心全部由漢人組成的新軍,就找了一批旗人大爺塞到新軍裡面,比如北洋的第一鎮,湖北的29標,這些旗人部隊是清廷控制新軍的中堅部隊。

清廷的想法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幹。這時候的旗人大爺們早就被鐵桿莊稼養成豬了,要他們乾點兒諸如遛遛狗,玩玩鳥,說說相聲什麼的還行,至於打仗嘛,就只有呵呵了。29標也一樣,遛狗玩鳥侃大山的時候個個牛叉無比,真要他們去打仗的時候就個個變成傻叉了。

旗人大爺們這次肯來當先鋒,是因為覺得這次剿匪是個賺軍功的大好機會,清廷對旗人的軍功封賞歷來是從優從重,而先鋒的功勞是最大的。因此個個眼熱無比,就一致要求當先鋒。協統王得勝不好推脫,只好捏著鼻子安排他們當先鋒。

這些大爺兵們這一路過來就沒消停過,不是偷雞摸狗,就是買東西不給錢,至於順手牽羊、反手牽豬、打罵百姓啥的更是數不勝數,惹得路上的民眾怨聲載道,張景良為了新軍的聲譽,不得不天天給他們擦屁股,實在是煩不勝煩。但他也沒辦法,連統制張彪都拿這些大爺兵都沒辦法,何況他一個標統。

對於這幫大爺兵的戰鬥力,張標統已經完全不抱希望,不扯後腿就謝天謝地了。“幸好這次要對付的只是一幫土匪……”他只得這樣自我安慰。

“也不知道這些土匪怎麼想的,把路修怎麼好。這不是方便了咱們的大炮嗎?我開始還擔心,這裡的路面太差,大炮跟不上……”張標統完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他覺得這些土匪大概是腦子進水了,居然花那麼大的力氣把路修得這麼好,莫非真把自己當官府不成,就算是俺大清也沒在這種山間小路上花心思呀。

這時他注意到,這條路上在兩邊豎了很多路牌,這一段特別密,幾乎每隔二三十米就一個。這種一米長,半米寬,約十厘米厚,略帶弧度的牌子,都與路面呈60度夾角佈置,高出路面一米五左右。牌子上都寫著“平臺山基地,向前xx米”,“興山縣城,向前xx米”等字樣。

“這些兀匪居然如此囂張,唯恐別人不知道他們的老巢麼?”張標統被雷得不輕,他做夢都沒想過,天底下會有如此“狂霸酷拽*炸天”的土匪,還高大上的使用了“米”這種很潮的單位。

“標統大人,兀匪就是這麼囂張啊!他們私設公堂,煽動刁民誣告士紳……”聞銀第說著又哭了。

事實上,他遠沒有看起來那麼悲傷,相反還有些竊喜。他在家裡排行老五,如果沒有鬧兀匪的話,聞家雖然有偌大的產業,但和他關係不大,最多也就能分到一點殘湯剩水。而現在不一樣,他老爹、叔伯、兄弟都被共同社掛樹杈了,他就是這一代的唯一繼承人,整個聞家都是他的。當然,這是要在剿滅兀匪之後才能拿到,所以他才這麼積極的當帶路黨。

他們沒有注意到的是,他們還沒進興山縣,就被革命軍的偵察兵盯上了。他們這一路的行軍,都是處在革命軍的監視下。

就在距離他們大約五百米的山坡上,就有一處革命軍的觀察哨。6個士兵都穿著叢林迷彩,手上和臉上塗著具有防蚊防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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