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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遇見兵
俗話說,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其實,洋人遇見兵,有時也挺麻煩的。庚子以後的中國兵,對洋人很怵,一方面被八國聯軍打怕了,一方面擔心人家再說自己是拳匪,不文明。所以,即便在革命時期,交戰雙方的革命黨和清軍,都競相保護洋人,動粗的時候,只要碰上洋人,不管西洋還是東洋,都客氣極了,革命軍滿大街追著人剪辮子,碰上給洋人當差的不樂意,只要洋人出來說句話,辮子就留下了,還要道聲歉。
不過,誤會總會有,尤其在打仗的時候,西洋人還好說,畢竟長相有別,東洋人就麻煩,一個不留神,弄錯了,就有麻煩。
辛亥革命後不久,袁世凱和革命黨人就鬧翻了,革命黨二次革命,南京鬧得最兇,先後兩次槍聲響起,打了又打。袁世凱用來鎮壓南京革命黨人的干將,是號稱辮帥的張勳。張勳拖辮子,是為了表示愛皇帝,滿清的皇帝,張勳和手下的辮子兵,辮子粗,手也狠,打散了革命黨人,張勳放假三日,放手讓這些丘八在城裡燒殺搶掠,一時中外輿論大譁。放肆夠了的辮子兵,整隊集合的時候,張大帥一點名,發現人少了很多,原來不少人搶夠了就開溜回家享福去了。兵少了,但張勳卻堂而皇之地住進了從前的兩江總督府,每日吹號放炮,過過民國的“兩江總督”的乾癮。
然而,沒想到辮子兵燒殺殺過了頭,把三個日本人也報銷了,惹出了外交事端,日本公使不依不饒,非要把張大帥撤職查辦不可,外務部好說歹說,千陪情萬陪錢,才保住了張勳的官位,但是條件是,張大帥必須放下身段,親自率領辮子兵,到南京的日本領事館道歉。辮子兵遇見洋人,兇不起來,儘管有一萬個不情願,張勳只好帶著部下,拖著辮子到日本領事館道歉,鞠躬如儀之後,日本領事指著張勳腦後的大辮子說:這玩意不衛生。
不衛生的大辮子,張大帥後來一直拖著,不過,從此以後學乖了,不再誤傷洋人,即使在最得意也最失意的復辟時期,也是如此。所以,復辟失敗,才可以躲進荷蘭使館,在洋人護佑下,全身而退。
愛皇帝愛得不得了的張勳,遭遇了洋人,直不起腰來,很是委屈,討厭皇帝討厭得不得了的馮玉祥,也遭遇過洋人,同樣是東洋人,卻有幾分瀟灑連帶幾分滑稽。那是在幾年之後,身為旅長的馮玉祥被派往湖南常德做鎮守使,其時,中國的民族主義正在興起,常德也有反日示威,日本商人於是推領事去找馮玉祥,要求制止反日行為,保護日本商人。馮玉祥痛快地承諾,每個日本商店派兩個士兵“守護”,荷槍實彈,刺刀明晃晃的,只要有人進店,士兵就前去盤查,一來二去,弄得日本人的商店門可羅雀,日本商人受不了,只好請求撤去保護,民眾反日的事兒,也不好提了。
北洋時期,是個軍閥自己對自己的官銜說了算的時代。中央政府要想解除一個手握兵權的軍閥的官職,比登天還難,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出此下策,即便出來這個下策,實際上也執行不了,對軍閥而言,大不了去一個空頭銜,但對中央政府而言,卻添一個敵人。滿清時代,洋人在地方碰到麻煩,公使到總理衙門一交涉,中央政府一個命令,地方都害怕,軍人也不例外,只有讓步“保護”的份。但北洋時期這種事有點行不通,只要地方軍閥安心找洋人的晦氣,中央也無可奈何,除非洋人肯自己出頭,派兵過來,但是一般的小事又不值得大動干戈,所以,碰上馮玉祥這樣的人,不僅派兵“保護”過日本人,而且據說還動過粗,跟鬼子罵過街,洋鬼子也拿他沒辦法。實際上,其實當時只要張勳挺住,大可以不必受那個委屈。不過話又說回來,對於那些見了洋人硬氣不起來的人而言,不管什麼時候,也不管自己什麼地位,攤上事兒,遇見洋人,總歸要低頭。
說了不白說,做的必須做(1)
我們的各種機關是特別喜歡釋出禁令的所在,每年都有新的禁令出臺,從不許上班時間打撲克,到禁止領導擁有女秘書,不一而足。有些禁令保持了跟法律條文的高度一致,比如不許受賄,不許貪汙,不許洩露國家機密,禁止強姦幼女等等。有些禁令則保持了跟日常生活的密切關係,比如婚事不許大操大辦,吃飯限制幾菜幾湯,禁止接受異性按摩等等。不過,無論什麼樣性質的禁令,命運都一樣,兩個字:沒用。既然沒用,卻還非要有,每年敘舊翻新,禁令套禁令,年復一年,誰都記不得到底哪個禁令是舊瓶舊酒,哪個是新瓶新酒,哪個是新瓶舊酒,反正不管新舊,禁令總是要出的。
為何如此?其中的奧妙歷史上早就有明示。清朝秕政,高官家的門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