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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雲舒那裡。
楊雲舒的客棧來了不少新客,天氣好,租客們正在小院喝酒和烤燒烤,是這方小院從未有過的熱鬧喧騰。張逐不想進去,站在門口大喊名字。
在租客們驚異的目光中,楊雲舒出來把他領進一樓的起居室。
從秋陽燦爛的院子進來,屋內的光線顯得很是黯淡。僅隔一扇木門,外面的喧囂更襯出屋裡安靜得有些沉悶。
在張逐開口詢問之前,楊雲舒先道:“你找我也沒用,我不知道周明赫去了哪裡。”
“嘖,怎麼連你也不知道。”張逐眉頭微蹙,輕輕咂嘴,“他不是什麼都要和你商量?”
楊雲舒沒說話,轉身朝臥室走,張逐跟上。
她把檯燈壓著的信遞給他,在張逐眼皮底下,又順手把旁邊的藥盒丟進抽屜。
“你自己看吧。”
這是周明赫寫給楊雲舒的信,主要表達了對她的感激,信裡也提到送她的臨別禮物,也有叫她不要去找他。
信裡最後一句:“如果張逐回來找你要人,你就把這信給他看,他就會相信我沒有告訴你我的去處。
“雲姐,最後再拜託你一件事。希望你能在張逐迷惘時,幫忙指點他一下。他沒有別的親人了,我唯一信得過的就是你。真是不應該,到頭來,還在麻煩你幫忙。”
楊雲舒側過臉,手指揉了揉眼角。
張逐看完信,問:“他什麼時候走的?”
“我不知道具體時間,信也是他寄給我的。平常我每天都過去看看,那幾天我有朋友過來,我陪玩了幾天。再過去家裡已經沒了人,然後收到了信。”
“你怎麼早不告訴我,我不打電話,你還不會說?”
“信裡周明赫不是說了嗎,告訴你只會給你添亂,他想讓你好好經營現在的事業……”
“我的事業不關他的事。”張逐打斷楊雲舒,“你該早點告訴我,我該早點回來。”
“你早點知道又有什麼用?一天時間,你能從香港飛回雲南。天大地大,只要他走出這扇門,決心不讓你我找到,我們就找不到。”
“不,我能找到他。”
他抓起楊雲舒那封信,急急忙忙打算離開,卻被抓住了手臂:“張逐,你聽我一句,別去找他了。
“他下了那麼大決心,抹除了一切痕跡,就是不希望被任何人找到。他只是想安靜地一個人,一個人……”楊雲舒用手指按著眼角,想要阻止那些眼淚湧出,“……所以別去找他。我們無法想象他這些日子到底承受了什麼,我們無法體會他的痛苦,這或許是他最好的解脫。就讓他選擇他認為舒服的方式,就讓我們尊重他最後的決定。”
她更害怕張逐找到最後,只能找到一個無盡絕望的結果。這樣的話,還不如放周明赫雲煙般消失,至少還有個他某天會飄回來的念想。
張逐回頭:“我要找到他!他用力掙脫楊雲舒抓他的手,“就算是具屍體,就算只剩骨頭,我也要找到他!”
張逐回到家裡,滿屋亂翻,想知道周明赫都帶了什麼,結果除了幾件衣服,什麼都沒少。
他又檢查了電腦,恢復所有搜尋記錄,想知道周明赫是不是在上面訂過某張票,或者搜過某個目的地,並無所獲。銀行卡的取款和消費記錄也沒有新的,電話號已經登出……他後悔沒有在他手機上安個跟蹤器。
他長久地坐在屋子中間,思考有沒有遺漏的蛛絲馬跡。結論是沒有,周明赫走得乾乾淨淨。
周明赫不讓人找到是他的決心,張逐卻對找到他有種盲目的自信。
他們長久生活過的地方只有洪城、北京和雲南。張逐自詡知道周明赫的一切,他認定這種狀態下的周明赫不會獨自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也不會回去洪城或北京這兩個他曾經逃離的城市,他相信周明赫還在雲南。
即便是在雲南,這地界也不小,張逐打算先從他們旅行過的地方找起。如果一個人精力不好,腦子混沌,他大機率會回到熟悉的地方。
這個範圍就縮小許多,走遍這些地方,也就只需要兩三個月。等這些找完還沒有找到,再繼續擴大範圍就好。
一旦定好這件事的執行方式,哪怕麻煩一些,張逐也不著急了。不管三個月、三年、還是三十年,他就會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周明赫為止。
他沒有駕照,周明赫那輛小車就停在樓下,他也開不了。一開始是打車,發現不方便,他買了輛電瓶車。長距離靠公共交通,到達目的地就騎電瓶車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