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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片刻,一陣雞飛狗跳。
三婆站在院兒裡,望著張文抗麻袋走遠,又低頭看了一眼手裡的銀元。
她抬頭看了一眼天:“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揹著麻袋到了人煙稀少處,張文抄起自三婆家門口順手拿的斧頭,另一隻手從麻袋裡提出一隻雞。
“雞怎麼殺?”
既然是遊戲,張文是猜測“打怪”才能升級,殺人不用想了,殺殭屍更不可能,暫時他就能想到殺雞。
可殺雞也不容易,他生長在和平年代,就拍死的蚊子多一些,更大一點的活物根本沒殺過。
“剁掉腦袋應該就行。”
一手扯著雞頭,腳踩著雞爪,任雞拍打翅膀也不鬆手。
“哐!”
斧頭輕而易舉的斷了雞脖,但是下面一點皮肉還連著,鮮血噴出濺了張文一身。
雞血濺到嘴裡,他砸吧砸吧嘴,即便沒鏡子照著自己,張文也知道現在的自己看上去一定能止小兒夜啼。
“喔喔~”
翅膀又撲騰了兩下,雞不動了。
張文瞅了一眼,經驗值加了1。
“要升級豈不是得殺一百隻雞?”
一百隻雞不貴,不過他也怕被人當成是失心瘋,不過目前來說這也是個法子,茶樓飯莊是個消耗雞多的地方,這年代沒冰箱,雞都得現殺,找得到雞場,去混上兩天也可以。
如果能找到殺豬或者殺羊的屠宰場,估計經驗能更多。
張文琢磨著,當殺豬的屠夫是不是比當警察有前途,說不定以後還能靠殺豬得道成仙,當個殺豬仙人呢。
腦子裡胡亂想著,他斧頭可沒閒著,手起刀落間剩下的九隻雞也都歸了西。
雞裝進麻袋裡,找了個地方丟下,他不懂拔雞毛處理雞,而且也沒必要,往後的日子裡暫時不會缺錢,得想辦法應付那些神神鬼鬼的東西。
除了看不見摸不著的鬼怪,這個年代的人也是吃人血饅頭的。
所以張文壓根沒有把雞送給鄉里鄉親拉進關係的想法,今兒給了,明天不給,反倒讓人記恨。
想幹好事,等他有能力保護自己再說吧。
順手脫了身上的灰皮衣裳,在河邊洗去衣服上的雞血,這才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