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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我昨晚對地圖的仔細研究,發現這個野湖的水來自於上游的一個大水庫,那個水庫是當地的水資源保護區,四周有高高的網狀護欄,根本無法進入。
沿著地圖上的河流檢視,河水從水庫流出,貫穿城區,途經城郊的野湖之後繼續向東,一直流向臨市。
理論上來說,從水庫到野湖之間的這段距離,任何一個點位都有可能成為兇手拋屍的地點。但兇手拋屍的地點一定要符合人煙稀少不被發現這一特點,有了這個篩選條件,兇手拋屍的地點就排除了很多。
經過我的研究,兇手可能拋屍的地點一共有三處:
一處是208省道,省道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沒有紅綠燈和監控,只要翻越護欄就可以到達河邊。
一處是031鄉道,那附近有一個村子,同樣滿足人煙稀少和沒有監控的特點。
只是這兩處都距離市區較遠,根據死者的死亡時間和河水流動速度判斷,如果在這兩處拋屍,屍體不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水流帶到野湖當中。
那麼就只剩下了最後一處。
那裡距離野湖不遠,從地圖上看是一座山,山前是省道,山後面便是河流。
附近沒有住宅區,也沒有工廠,很少會有人涉足,滿足拋屍條件。
我們準備先去那裡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