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民律細則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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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想法,你要是把店開起來了,我一定去捧場!”
“是鹼面,他忘了放鹼面。”那個專心致志掰饃的青年頭也不抬的說道。
“鹼面是啥啊?”
“不造哇!”
“回去問問家裡的瓜婆娘,看看她知道不知道。”
“要是不知道呢?”
“揍她!”
他這二字說完,周圍對他有所瞭解的人頓時鬨堂大笑起來。
“揍她?你家婆娘大高個、大臉盤子濃眉大眼,粘上鬍子跟翁仲一樣,你揍她呀還是她揍你?”
“哼,打不過就不打了嗎?”
“叔鳩,你知不道,秦律打老婆要判耐刑,就是掛掉鬍子!”
“呵,我當然知道,朝廷剛剛頒發的《民律細則》,我買了兩本!這樣即便是家裡的瓜婆娘去告奸,我也可以拿一本出來抵罪!”
“你這機靈勁要是用在耕田上,只怕早就得爵了!”
“你不耍機靈,你耕田得爵了?再說,別以為我沒看到,你一口氣買了四本《民律細則》!”
“好傢伙,怪不得新印出的《民律細則》限購,且需要寫上購買者的姓名……”
……
鍾離眛放下空碗,用手背擦擦嘴,坐到陳嬰身邊壓低聲音問道:“兄長,要我說完全不必這麼麻煩,直接漲價就是了……而且還能大賺一筆!”
陳嬰橫了他一樣,斥責道:“休要胡說,朝廷刊印秦律,只為了使民眾知法守法!”
鍾離眛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我聽季布兄長說,最近的很多國策,都是內廷決議後發往外庭執行!兄長真了不起!”
“別聽他胡說,陛下何等英明神武、睿智過人,我和內廷眾人不過是照章辦事罷了……”
ps:感謝‘木魚琉璃燈火’、‘陳加福’的!(`)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