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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只是反腐中的一種手段,可反腐卻是關係到整個民生、乃至於官方內部的一重大決策,說是一場內部的自我肅清也不為過。
樹王雖然聰明,但卻沒有想到崔鈺會展開這麼一場內部的大清洗活動,畢竟盤踞在地府的勢力錯綜複雜,稍有不慎就會牽一髮而動全身,若處理不當,怕是會發生混亂的。
所以樹王並未往這個方面想的原因便是如此,它沒有理由去相信崔鈺會做出這種明顯不利於地府內部安穩的事情,地府裡貪的人多了去了,這抓得完嗎?
樹王並不太擔心,可這裡終究是陰律司的總部,所以它們第一次深入到這裡難免會有些畏懼,這是很正常的,畢竟誰都有汙點,來到這裡自然是汙點被揭穿的時候,這能不讓它們感到害怕嗎?
不過怕歸怕,相比於後面黑無常所使用的哭喪棒來說,這向前的路還是好走一點,畢竟陰律司是個講法講理的地方,非有特殊的情況發生,一般是很少動用武力的,當然了,當審判完結之後,那如何懲罰又是另一回事了。
三公橋略長,那拱形的橋體實則是為了跨越底下的那深淵,為了防止法庭遭受到破壞,在法庭與法門相隔的那段距離,有些一個後天改造的防護措施,那便是圍繞著法庭的四周開啟深淵,然後用這座三公橋當作唯一的進出口,得以做到形似天險之塞的格局。
而在那深淵底下,並非就是沒有盡頭的,可以說在下面鋪有一片片鋒利的刀林,更有滾燙的熱油冒火,底下的危險才是最為致命的,論誰想要攻擊法庭,單要靠近都是個問題。
不過現在有了崔鈺這個總司長的帶領,他們一行人過橋自然是如魚得水,也沒過多久他們便站在了橋的對面,陰律司最高司法中心——法庭的大門前!
陰律司的法庭,稱呼是在效仿現代,但就外面的裝潢來看,卻是像極了古代的建築,也就是公堂,不過這個公堂要大上許多。
緊緊是在外觀看而已,正一等人就有些震撼了。
尤其是在法庭門口放置的兩隻巨大石獸,通身漆黑,正一一眼就看出了它們的身份來。
獬豸!
傳聞之中是代表“法”的神獸,體形有大有小,大者如牛,小者如羊,類似麒麟,全身長著濃密黝黑的毛,雙目明亮有神,額上通常長一角。
而今在法庭門前守著的那兩隻獸,便外觀是如此,額頂一角,通身漆黑。
而在傳聞中獬豸擁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怒目圓睜,能辨是非曲直,能識善惡忠奸,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
正因為它能辨曲直,所以又有神羊之稱,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徵,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徵。
為何獬豸會與“法”產生淵源呢?這得從一個字說起——“灋”!
這是古金文字,也同而今的“法”一個道理,就連讀音也失眠相同的。
灋,這字從廌去,以代表判斷曲直的法律;又從水,是比喻其平如水,省廌寫作法。
而在現代《說文解字》一書中,釋為灋,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
灋字的造字構意,還源出一個歷史傳說:春秋戰國時期,齊莊公有個叫壬裡國的臣子,與另一位叫中裡繳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為案情難以判斷,齊莊公就讓“廌”,即神獸獬豸,來聽他二人自讀訴狀。
結果壬裡國的訴狀讀完,獬豸沒有什麼表示,而中裡繳的訴狀還沒有讀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頂翻了他。於是,齊莊公判決壬裡國勝訴。
這種以角觸斷罪的方法,被古人用“會意”的方法放進了“灋”字的構形之中。可見,這個“灋”字造得很有深意,一是公平裁判、明斷曲直,乃是我國古代先哲賦予“灋”字的基本涵義;二是“灋?”或許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嚮往:灋應該對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應該堅決除去。
後來,出於便於書寫和記憶的需要,“廌”字從“灋”中被隱去,簡化為“法”,然而它所象徵的法律傳統文化並沒有隨之消失。
獬豸在我國古代法制監督史上仍有著非凡的涵義。由於獬豸是“法”的化身這一特性,從先秦到明清,“獬豸”形象被當成監察、審計和司法官員廉明正直、執法公正的象徵,在各種場合被經常使用並作為監察御史和司法官員等的重要標誌。春秋戰國時,楚王仿照獬豸的形象製成衣冠。秦朝時正式賜給御史作為飾志,後遂稱“獬豸冠”。
獬豸,也稱任法獸,善辨曲直,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