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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他大著膽小朝上行了大禮,“陛下曾於半月前親口應了我兒耀陽承爵,現在容氏喪事已畢,請陛下頒旨,賜我兒承爵。”
話音未落,數道目光直射向他,都是一副看傻子的表情。
禮部魏尚書暗歎一聲,心裡直道這個蠢貨,被貪心蒙了腦殼,犯了皇帝大忌。
不管他語氣多麼謙卑,當朝要陛下兌現承諾,已經是逼迫君王的表現,這句話滿朝文武誰都能替他說,唯獨他自己不行。
本來他還猶豫著要不要提起這道口諭,提醒陛下這事是他答應過的,君無戲言,這樣金士釗還有幾分可能爭到爵位。
現在嗎,鐵定沒戲了。
果然就有官員開口反駁了,是刑部左侍郎段大人。
“金大人,金耀陽身上還有案子呢,要是定了罪,那可是坐牢流放的結局,這時候提承爵,合適嗎?”
吏部也有人發言,“金大人既然提起陛下的口諭,咱們就來捋一捋口諭。當日情形是容夫人身死,確定沒有血脈留存,容家家族也沒有合適人選承爵,金大人這才有機會將自己的庶子推出來承爵。可這承爵的先決條件,一是過繼,二是改姓,三是以嗣子身份為容夫人守靈下葬,請問金大人,這三條你們金家完成了幾條?當日容夫人下葬,朝中官員不少觀禮的,請大家出來詳細說一說,都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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