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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著在山裡長大練就的鐵腳板,武文傑在校園裡,無論是跑步還是踢球,都是光著腳。只有上課和平常走路時,才穿他的那雙球鞋。
大一大二時還有體育課。武文傑開始曾嘗試著光腳上體育課,被老師狠狠訓了一頓:“你搞什麼名堂啊?給我耍酷呢?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在課上罰你呢,你看你那個血淋淋的腳丫子,怪嚇人的。趕緊把鞋給我穿上。”
其實,武文傑腳底板的繭子足夠厚,完全可以媲美鞋底。從小落下的毛病,是腳面總是乾裂,時常還淌血,看上去很是恐怖。
體育老師的要求,害得武文傑每次上體育課時,都心疼的不得了。
平時跟同學踢球,他光著腳,踢得生龍活虎。而上體育課時,同樣是踢足球,他卻扭扭捏捏放不開手腳——他實在怕把他的鞋給踢壞了。
體育課有時還會練長跑。跑到一半時,他就把鞋子脫下來掛在脖子上,等快到終點了,他再把鞋從脖子上摘下來,穿在腳上。
他的那雙球鞋,就是這樣跟了他整整四個年頭。
老七調到設計科後,每天干乾淨淨地出入宿舍。
而武文傑依然跟從前一樣,在班組摸爬滾打。
好在現在工作服多了幾身,有的可換了。只是比起老七來,看上去還是要髒得多。
不過,前幾天車間新發的一雙鞋,一下子讓他的心理平衡了許多。
那是一雙一線員工專用的鋼包頭勞保皮鞋,車間新進了一批,發給武文傑一雙。
這種勞保鞋,每名一線員工三年才可以領一雙。非一線員工是沒有的。
如果武文傑在車間技術室畫圖,是領不到這鞋的。當然在工廠設計科,同樣也沒有。
武文傑打量了一下週圍工友們的腳上,卻沒見誰穿這種鞋。
“這鞋你們都有吧?怎麼沒見人穿呢?”他有些不解地問。
有人告訴他:“咱們的工種,實際沒那麼危險,作業時不是非穿這鞋不可。所以大夥一般都拿回家去穿了,棒著呢。這鞋要是在工廠幹活穿,差不多能用三年吧。要是拿回家穿,穿它個五年八年估計都壞不了。”
武文傑聽了,心裡一動,不由得又想到了爸爸每天要出門的那雙遍佈繭子的腳,也想到了媽媽那雙總是爬滿血口子的腳。
自己也可以把領到的這雙鞋寄到老家去,問題是,給誰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