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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文傑趁和車輛單獨在一起的機會,提醒他不能再打人了。
車輛不高興地反駁:“什麼不能打?我打他為的是誰?不還是為你嗎?這種人不打行嗎?”
武文傑耐著性子說:“無論為誰,也不能打。打人容易打出事來,嚴格地說,打人是犯法的。”
車輛脖子一擰:“就抽他幾個大嘴巴,能打出個庇事來。”
武文傑還想再說,車輛沒容他張嘴,繼續說道:“對於不同的人,就得用不同的辦法。對你們這些學生來說,講道理好使。對混球那種傢伙,沒什麼理跟他講,把他嚇唬住就行了。你要是嚇不住他,他反過來會欺負你。”
話都說到這份上,再往下說就要傷和氣了,可武文傑還是忍不住回了一句:“這可真是犯法的事。咱們只有管人的權利,沒有打人的資格。”
這句話把車輛惹急了,他把手裡的手套往地上猛地一摔,大聲吼道:“天底下怎麼還有這麼不知好歹的人!我犯法,我坐牢,關你什麼事啊?”
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
儘管那100塊錢最終回到了自己手裡,但武文傑並不感到開心。
混球是把100塊錢扔到他懷裡的,嘴裡跟著還說了句:“行,你跟我玩陰的。”往下,沒說。
既然手頭的錢能夠週轉開了,借老七那20塊錢就還給他了。
還錢的時候,武文傑突然想到:車輛是怎麼知道自己替混球賠錢的事呢?莫非是透過老七和車車這條渠道?
武文傑沒問老七。事已至此,再說什麼也沒意思了。
面對失而復得的錢,武文傑產生了一個想法——是不是給自己買塊電子錶。
他早已打聽清楚了電子錶的價格,一塊表也就10來塊錢。
現在當班副了,需要掌握時間的場合多了,沒有塊表確實很不方便。
他愛面子,不願東問西問。正因為如此,他也養成了近乎特異功能的本領:無論身處什麼環境,他總會迅速“找到時間”,要麼是牆上的掛鐘,要麼是桌上的座鐘。
在既沒有掛鐘也沒有座鐘的場合,他就只能藉助偷偷瞟一眼人家腕上的表,來了解時間。
只有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他才會去找人家詢問時間。
從100元中抽出10幾塊錢來買一塊表,並沒有太大的壓力。
拿定這個主意以後,想象著自己戴上電子錶的神氣勁,武文傑心裡還有點小激動。
他辦事一貫講究乾脆利索,既然定了要買,說買就買。
在錶店,老闆拿出兩塊表讓他挑。
一塊是沒開封的,15塊錢,另一塊是開了封的,但老闆保證絕對沒有用過,僅僅是開了封而已。因為開了封,只要9塊。
15塊的這塊表如果有問題,老闆包退換。而開過封的這塊,算是打折價,所以不包退換。
武文傑沒有絲毫猶豫,立即決定就買那塊打折的。
買了表,走在路上,他時不時抬起手腕看一眼他的表,以至於差點被一輛疾馳而過的汽車剮著,嚇得他一身冷汗。
這一路,他在心裡一遍遍地跟自己說:“從今以後,你也是有手錶的人了。”
在給爸爸寫的信中,他本來已經把自己買表的事寫上去了,後來想想,覺得不妥,便把寫好的內容撕了。
爸爸一輩子沒帶過表,武文傑覺得自己帶塊表,卻沒能給爸爸買一塊,心裡有點不舒服。
他盤算著等過段時間,自己手頭更寬裕了,給爸爸也買塊電子錶寄回去,讓他高興高興。到那個時候,再告訴爸爸自己也有塊表,也不遲。
轉念又一想,爸爸生活在農村,對時間的要求並沒有那麼高,只要看日頭就足夠了。給他買表,倒是一種浪費。
對爸爸來說,最實用的應該是來雙合腳的舒服的鞋了。
但要說買鞋,有爸爸的,那也得有媽媽的。
自己當年走出大山讀高小,全靠媽媽給他的那雙舊鞋。
媽媽給了他那雙鞋,自己得了很重的腳病,到現在都沒好。
而給爸爸媽媽買了鞋,那一大家人都得給買。單靠自己目前的這點收入,顯然是不夠的。
走一步看一步吧。
其實武文傑自己的腳也有毛病,那也是在山裡那些年落下的。
大學四年,他是靠一雙最便宜的球鞋頂下來的。這雙鞋,他省了又省地穿,居然堅持到了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