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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鬍雖然正在氣頭上,一想到自己花了一貫錢買來的寶貝花瓶竟然被這個笨手笨腳的賤婢打碎了,心裡就不停地滴血,恨不得將其打死,但見到喝止他的人竟然是兩個穿著錦衣華服的少年郎君,心氣登時便弱了幾分,彷彿陡然間從將要吃人的野獸變成了溫馴的綿羊。

顯然,在長安城裡能穿這種衣服的少年人都不好惹。

“好叫二位郎君得知,小人正在教下人做事。”山羊鬍放下棍子,拱拱手說道。禮節倒是像模像樣,但跟他片刻之前要打小女孩時那種不可一世的氣焰一比,竟詭異地透著幾分滑稽。

李信剋制不住地想要冷笑。他彎下腰,看著那個手腳上多處淤青的小女孩,下意識地想問她還好嗎,結果話還沒說出口就想抽自己兩巴掌。

這哪裡還用問?後世哪個十一二歲的小姑娘不是被家裡當成心肝肉一樣疼著,乾點小活都怕她累著,更別說打成這副遍體鱗傷的樣子了,這還能好得了嗎?

“別怕,別怕。沒事了。一個花瓶而已。”李信鼻頭髮酸,儘可能用溫和的聲音說道。小姑娘對此還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彷彿不用捱打了,登時就眼淚汪汪的,髒兮兮的小臉被淚水衝出幾道痕跡,像一隻被遺棄的小貓,叫人看著心疼極了。

秦懷玉站在李信背後看著這一幕,目光逐漸變得柔和。

“一個破花瓶而已,值得鬧到要殺人?”李信抬頭,對山羊鬍怒目而視,眼裡滿是血絲,看樣子很是恐怖。

山羊鬍聞言,很是不服氣地說道:“那個花瓶價值一貫,足夠買十個這樣的奴婢。再說了,一個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麼要緊?”他的語氣很是理所當然,充滿了一種自古如此的意味,絲毫沒有覺得自己的話語有多麼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幾乎等同於牲畜,有時甚至連牲畜都不如。雖然法律規定不允許故意打死奴婢,還規定了違反的話要罰多少銅錢,但就李信所知,他還沒聽說有哪個人真的因為打死奴婢而被懲罰的,還不是隨手打死了以後,席子一裹就扔到亂葬崗去?誰又會多看他們一眼?

李信對這些事不是不瞭解。他也知道在唐人眼中看來,這個山羊鬍子的行為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反而是他的行為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愚蠢而古怪的——別人家打自己的奴婢,關你什麼事?用得著你來插一手?

但是,他忍不住。

他自認不是一個多有愛心的人,很多悲慘的事情只要不發生在他眼前,他都可以當成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當一樁悲劇甚至是一樁慘劇真的擺在他面前的時候,他真的沒有辦法強迫自己袖手旁觀,即使他清楚地知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袖手旁觀才是最正確、最正常的選擇。

一個花瓶就可以換十條人命,呵呵,多麼可笑的常識,更可笑的是,這樣的常識竟然在整個唐朝範圍內都暢通無阻著。

李信氣得渾身發抖。他只覺得自己的三觀正在受到猛烈的衝擊,他無限珍視的生命竟然被這樣肆無忌憚地踐踏著。什麼狗屎花瓶能及得上這樣一個活生生的小姑娘的哪怕一個小手指頭?

秦懷玉上前,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李信這才從自己混亂不堪的思緒中解脫出來,長長地撥出一口濁氣,強迫自己冷靜。

“拿來。”李信站起身,面無表情地把手攤開,伸到山羊鬍面前。

“什麼?”山羊鬍子愣了一下,不知道李信在向他討要什麼。

李通道:“這小姑娘的奴籍文書呢?給我拿來!”

或許是李信這居高臨下發號施令一般的語氣激怒了山羊鬍,他冷笑道:“老奴正在教訓自家下人,礙著別人什麼事了?真是倒黴,碰上你們這種腦子有問題的公子哥,真以為自己在長安地界就無法無天了?張口就討要奴契,你以為你是誰啊?告訴你,我家在朝中也是有人的!”

很多大商賈的背後都有達官顯貴當後臺,或者換句話說,絕大多數達官貴人想要經商都不會親自下場,而是會推出一個家僕之類的當代理人在外打點。這在重農抑商的唐朝是一種常態。

秦懷玉聞言,哈哈大笑道:“你這瞎了眼的老賤奴,連楚王殿下都不認識,還敢抬出你家主人來。我倒是想知道當朝有那位大人物會因為一個奴婢跟楚王作對?”

“楚王?”山羊鬍大驚失色,下意識地看了李信一眼。冒充皇族是殺頭的重罪,沒有人會為了救一個小小的奴婢就撒這等彌天大謊,眼前這個錦衣少年的話多半不是假的。也就是說,這位正冷著臉盯著自個兒的傢伙,竟然就是大名鼎鼎長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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