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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衣服不能要了,臭烘烘的洗也洗不乾淨。
在街邊的服裝店,從裡到外,給自己和阿彩分別買了一身衣服。
然後,周之煜帶著阿彩到附近的浴池洗澡。
正常情況下,周之煜洗澡一般都在半小時左右。
今天例外,為了徹底洗淨身體,足足在池子裡泡了一個小時。
洗完了澡,穿好了衣服,從男賓浴池出來。
一個俏生生的小姑娘坐在長椅上。
見周之煜出來了,立刻起身朝這邊走了過來。
周之煜也沒在意,以為是別人家的孩子,心想著阿彩怎麼還沒出來。
小姑娘來到近前,伸手扯了扯周之煜的衣襟,說道:“周大哥,我們啥時候走?”
周之煜這才發現,小姑娘竟然就是蓬頭垢面的阿彩,不禁讚歎道:“阿彩,原來你這麼好看啊,我差點沒認出來。”
阿彩靦腆的笑了一下:“姐姐總罵我是醜八怪……”
周之煜說道:“別信她的,你不僅不醜,而且比大多數小姑娘都要好看!”
阿彩的眼睛亮了,從記事開始,就沒人誇獎過她的長相。
父母死的早,她那時候太小了,父母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繼母永遠都是一句:看你就是掃把星的樣子!
回到旅館,阿彩的住宿又成了問題,她沒有身份證件,而且又是一個小姑娘,旅館不肯單獨給她開房間。
沒辦法,周之煜開一間雙人房,讓阿彩住進來。
對阿彩的身份,周之煜只說是自己的妹妹,今年才10歲。
由於長期營養不良,14歲的阿彩看上去確實比同齡孩子要小很多。
即便如此,旅館老闆也不敢讓阿彩住進來。
周之煜好說歹說,額外多付了一份房錢,老闆這才故作為難的開了綠燈。
第二天一大早,周之煜早早起床,到街上買了兩份牛肉粉,同時也打聽清楚了育嬰堂的位置。
回到旅館,阿彩並不在房間裡。
周之煜把牛肉粉放在桌上,四處找了一圈,還是沒找到人。
出去問了老闆才知道,自己前腳出去買早餐,阿彩後腳也跟了出去。
等了一個多小時,阿彩還是沒回來,周之煜坐不住了,匆忙吃過了早餐,就趕緊出去找人。
附近周邊都找遍了,還是沒找到阿彩。
青天白日的,阿彩又是本地人,按說不會出什麼意外。
周之煜比較擔心的是,阿彩會不會是遇到了繼母,被強行帶回家了。
沒辦法,這種事只能報警,警察出面立刻就能解決。
收拾好了行李箱,周之煜前往附近的新河警署。
他打算先報警,然後直接去長途汽車站,自己留在長沙於事無補。
剩下的事情,交給當地警察處理也是一樣。
到了警署門外,正準備要往裡走,行李箱被一隻小手拽住。
周之煜回頭一看,竟然是失蹤很久的阿彩。
他趕忙問道:“阿彩,你去哪了?我找你大半天了。”
“我知道。”
“你知道?”
“嗯,你到處找我,我看見了。當時,我就在大光明牌匾後面。”
大光明是一家鐘錶行,沿著外樓梯能上到二樓牌匾。
牌匾後面藏一個阿彩這麼大孩子,剛剛好。
周之煜臉色沉了下來,說道:“阿彩,你也不小了,可不能太任性了。明明看見我在找你,為什麼不出來?”
阿彩小嘴一扁,眼淚奪眶而出:“周大哥,求求你了,別送我去育嬰堂,大板牙要是找到我,一定會把我打死的。”
周之煜明白了,阿彩故意躲著自己,還是不想去育嬰堂。
長期遭受繼母一家的欺凌,她內心的恐懼已經達到了一個。
無論周之煜怎麼解釋,阿彩就認準了一條,繼母一定會把自己抓回去,先打個半死,然後再賣到濟院去。
周之煜看了一眼手錶,距離發車時間已經不多了,於是說道:“你家裡還有親戚嗎?如果他們願意收留你,你也可以不去育嬰堂。”
“還有一個姑姑,她住談家灣那邊,很遠的。”
“我讓警察送你過去……”
“我不去。”
“為什麼?”
“姑姑身體不好,她家裡人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