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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想到刺史透露的最近朝廷風聲,縣令左右為難,末了,只能硬著頭皮回到公堂上。
&esp;&esp;“堂下何人,見官為何不跪?報上名來!”縣令勉強維持氣度。
&esp;&esp;“在下狄明,乾符七年在陝州府試中得到秀才功名。”狄柬之的確是乾符七年中的秀才,而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見官不跪。
&esp;&esp;“你有何冤情?”縣令冷著臉問。十幾年前的地方秀才,他哪裡知道真假?既然對方只是個秀才,他也就不必顧忌太多。
&esp;&esp;“在下並無冤情,在下只是狀師。”
&esp;&esp;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做狀師,狄柬之首先叫出車伕,當眾大致說了情況,而後義正言辭的道:
&esp;&esp;“此事發生在城門處,案情清楚,人證物證俱在,還請縣令大人做主。”
&esp;&esp;縣令雖然覺得狄柬之等人氣度不俗,但仔細一想,覺得對方不應該有什麼顯赫身份——若是有顯赫身份,誰會悄無聲息來這,不顧官場規矩找他的麻煩?
&esp;&esp;冷靜下來之後,縣令知道自己該怎麼處事了——必須維護官府權威不受脅迫:
&esp;&esp;“差役處事不妥,難辭其咎,不過車伕乃是自殺,不是差役殺的人,不該由差役承擔責任,本官判處差役革職,退回十兩銀子!”
&esp;&esp;此言一出,圍觀百姓立即炸開了鍋。
&esp;&esp;官府認牌的事,讓所有車伕都受其害,且已有多名車伕自殺,結果就叛了個今日當事的差役革職,官府認牌不受影響?車伕的命就這麼不值錢?
&esp;&esp;狄柬之忍著怒火:“這不是差役個人之事,而是官府巧立名目魚肉百姓,如此判決何異於縱容?”
&esp;&esp;縣令一本正經,公事公辦:“休要糾纏,審案當就事論事,怎能就此說什麼魚肉百姓?本官稍後會下令,整頓相應事宜,確保這種事情不再發生。”
&esp;&esp;說到這,他老神在在起來,用眼神示意狄柬之:你還想要什麼?總不能讓本官不做縣令吧?總不能把易縣的官吏都換了吧?這才是可笑的想法。
&esp;&esp;張仁杰拉住要發怒的狄柬之,讓他暫且息怒,他把在城中遇到的老嫗、少年書生,還有那位給孩子上戶籍的人叫了出來,讓縣令也判判這些事。
&esp;&esp;縣令的判定很簡單。
&esp;&esp;老嫗一定是少年書生撞的,後者需要賠錢,理由跟老嫗說的一樣:人如果不是少年書生撞的,他為何要扶人?這不符合人趨利避害的本性!
&esp;&esp;而且少年書生沒有人證——狄柬之、張仁杰過去的時候,事情的前半段已經發生,沒有人看到老嫗是怎麼倒下的。
&esp;&esp;至於上戶籍的事,那可能是某個差役一時利慾薰心,跟那個地痞勾結,兩人串通一氣,絕不關官府的事,亦絕對不可能是官府為了撈錢而想方設法。
&esp;&esp;查到個人處置個人即可。
&esp;&esp;狄柬之在進縣衙的時候,就對縣衙吏治的黑暗十分不滿,此刻終於忍不住:
&esp;&esp;“大人斷案,只說趨利避害,全然不顧聖人教誨,心中道德何存?以利害治理地方,而不知匡扶正氣壓制邪惡,這是不施教化!
&esp;&esp;“且大人又對官吏多番庇護,心中只有官吏榮辱而無百姓生死,易縣還能有什麼道義可言?大人如此為官,是在誤國誤民!”
&esp;&esp;縣令惱羞成怒,冷笑不迭:“咆哮公堂,不敬朝廷命官;胡說八道,蠱惑百姓人心;毀謗汙衊官府,用心險惡;尋釁滋事,擾亂治安,影響惡劣;
&esp;&esp;“以上四條,條條觸犯律法!
&esp;&esp;“來人,給本官捉拿下獄!”
&esp;&esp;狄柬之氣得渾身發抖:“你敢?!”
&esp;&esp;縣令站起身,輕蔑的看著狄柬之,他現在愈發確定對方沒什麼來頭了,否則怎麼會對地方官府撈錢、斷案、處事的潛規則如此不理解?
&esp;&esp;“本官為皇朝治理地方,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