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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電影

抽個時間的縫隙把之前散種的豆角收起來,只要是長成的無論老嫩,又剛好是豆子結果的高峰期。這跟後世改良過的良種不一樣,

長度沒有那麼長,

也沒有那麼高的產量。有豬血色和青皮豆角,

顏色深淺不一,顯然受粉時也有雜色,

也就十厘米左右長的原種豆角。

“振華,摘的時候不要直接扯,這樣輕捉著輕輕一轉就出來了,

以後這個地方癒合了,

還可以再長出花兒來。”

這是前世小的時候林帆的奶奶告訴她的,不知道是不是對的,反正這麼做了,過一段時間摘過留下的豆頂,

就會變得光溜溜的圓球狀,甚至又冒出花苞來。

林帆也沒有仔細研究的心思,只是這樣摘確實對豆角傷害最小。

“等擇好了,

老的吃豆粒兒,

老皮餵雞,嫩的一半做豆乾,一半豆角酸菜。到時候,撈出來洗淨了,切碎伴成冷盤配飯吃。振華啊,喜歡吃什麼口味?甜的,鹹的?還是辣的。”

“都喜歡。”

“那到時候,每樣都伴點,好不好啊,振華也經常幫忙澆水,才長得這麼好,所以也有一份呢!以後就叫你澆水小能手好了。”

張振華被逗開心的嘎嘎笑,這孩子難得大笑,多數是安靜又懂事的樣子。

兩人摘了不少,搬到廚房門口,把有蟲眼的挑出來,掐掉蟲眼留下好的部分,拗斷成兩截手指長,丟木盆裡,等會這些是拿來煮著吃的。那些整根都好的林帆就留下來,準備曬軟,去掉一部分水分才進行醃製,或者直接做豆角幹。等全部的豆角樹都老了,過季,長不出來豆角為止,也還有不少時間呢,到時候估計還有不少收穫。

“知道看蟲眼嗎?諾,這樣的。這一個洞,就是說明被蟲子住進去了,一掰開,諾,肥肥胖胖的豆蟲哎!怕不怕?”

張振華搖搖頭“不怕!”

豆蟲小小的一個,林帆也不覺得可怕,如果沒摘好,煮了吃其實不會對什麼身體有什麼影響,但是總歸噁心嘛!跟其他能吃的昆蟲又是不一樣的體驗,所以,讓張振華也知道挑選出來,不然這孩子還以為都一樣呢!

“能吃嘛?”

“這個,咱不能吃呢!太小了,沒啥肉!”

林帆摸摸這孩子的腦袋,這孩子的父母長得都好,單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瘦伶伶的一個,說是九歲,其實實際年齡也就八歲多一點,苦難使人快速成長。

其他孩子有父母在的,也窮,但在村裡的成長環境相對單純。林帆還記得第一次見到這孩子的樣子,充滿警惕和懷疑,後來見到他被別的孩子排斥甚至欺負,才明白。只有相處久了,才會表露出他也只是不滿十歲的兒童的懵懂樣子。

“這個拿回去給你爺爺煮,是振華的勞動成果。”

一家裡都是男人,過的困難也過得糙,不然也不會張振華自己搬著衣服洗了。他爹從小也沒幹啥活,一路順利的成長,讀書,娶妻生子,有令人羨慕的工作,當時是屬於上層的精英型別。

這個男人對於突如其來的變故,顯然是不太適應的。對於這種生來就是人家贏家的人,是有傲氣的,因為他會得意於自己的頭腦。

如此,能熬過這段經歷、折磨,並且還要繼續這種不知道還有沒有盡頭的生活,這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自|殺、或者鬱鬱而終的人不在少數。

林帆見過這個男人,長得挺高瘦,臉頰蠟黃,勞動時在男人堆裡,總是比別人慢,也比別人更艱難。

這還是經過幾年的適應,剛開始也許更不容易。林帆自己是有勞動經驗的,小林帆的身體也是習慣勞動的。可是每次還是覺得辛苦得忍受不下去的感覺。

張福生估計也是差不多的,那也是個半輩子沒有幹啥累活的人。這樣的情況,這孩子怎麼可能得到什麼好的照顧?連從“寶貝心肝”落到“狗|崽子”的境地都沒有人陪他度過適應期,可以說是生生的催熟的。

“用籃子帶回去,你下次來再送回來。去吧!”又摸摸他的頭,林帆從來不會送他回去,他家裡沒有女人,又是那樣的身份,林帆也不想惹麻煩。都一個村的,這孩子不需要人送。

再過一個多月就又要秋收了,日子過得慢,但也挺快的,秋收完不久就又要入冬,那時候就是生產期了!冬日坐月子有好有壞,好的地方是,一般那時候沒啥活了,一般也是呆炕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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