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伏擊(1976年12月3日)_阿歷克斯·皮爾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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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阿歷克斯·皮爾斯
&esp;&esp;好玩的事情在於,你努力想睡覺,結果太努力了,沒多久就會意識到,你實際上在追求入睡,但那不再是睡眠,而是變成了工作,因此你無論如何都不可能睡著。很快就需要停止工作、休息一下了。
&esp;&esp;我拉開滑動門,車聲湧入房間。新金斯敦有個問題,那就是雷鬼離它太遠。待在下城區的時候就沒有這個問題,永遠有音樂從搖擺派對或演唱會上飄出來。但是該死啊,親愛的朋友,現在是1976年,就快到1977年了。我根本不認識的使館工作人員都在說過了一定的鐘點,千萬別去十字街以南的地區,他們在這兒住了五年,依然不到中午就會汗流浹背。有人說他有多麼喜歡你寫“憂鬱布魯斯”樂隊的專利,你不能信任這種人。我從沒寫過憂鬱他媽布魯斯的文章。就算寫過,也絕對不是一個屁眼挨操的人會喜歡的東西。
&esp;&esp;我睡不著,於是穿上牛仔褲和t恤衫下樓。我非得出去走走不可。前臺的女人在打呼嚕,我悄悄溜過去,沒等她像對待所有半夜溜出上鎖大門的白人那樣警告我。來到室外,熱浪簡直繞著我他媽的打轉。宵禁還在執行,你能得到的感覺是麻煩也許想出來為非作歹,但你不會真的遇到什麼麻煩。我大致給你講講這天夜裡剩下的時間:我看見一個計程車司機,車停在停車場裡,人坐在車裡讀《星報》,我問他能不能送我去個還在蹦躂的地方。他看著我像是他了解我這種人,但牛仔褲有點太緊身,頭髮有點太長,腿有點太細,我似乎不是身穿“牙買加瘋狂我”t恤的肥佬,來這兒放鬆一下他的小ji巴。
&esp;&esp;——朋友,梅菲爾飯店應該已經關門了。司機說,我不怪他。
&esp;&esp;——哥們兒,我不想去白人躲黑人的那種地方。能幫我找個有點真動靜的地方嗎?
&esp;&esp;他仔細打量我,甚至收起了報紙。通常山崩地裂也不為所動的牙買加人被你說得大吃一驚,假如我說這不是全世界最美好的感覺之一,那我一定是在撒謊。他看我的眼神像是今夜第一次見到我。當然了,每當下城區居民覺得你不需要透過“你能跟著雷鬼節奏哼哼嗎測試,一級”也挺酷,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美國人都會在這個節骨眼上搞砸。
&esp;&esp;——你為什麼會認為還有哪兒開著門?宵禁啊,兄弟,所有地方都在高壓之下。
&esp;&esp;——少來了。這兒還是不是放克金斯敦?宵禁怎麼可能關得住這座城市?
&esp;&esp;——你這是在找麻煩。
&esp;&esp;——不,更像是在躲麻煩。
&esp;&esp;——我不是在問你。
&esp;&esp;——哈。來吧,不管有沒有宵禁,肯定有哪兒在蹦躂呢。你難道想說整座城市今晚都關門閉戶了?在一個星期五的晚上?先生,這就是在說瘋話了。
&esp;&esp;——星期五
&esp;&esp;凌晨。
&esp;&esp;他又打量了我一遍。我很想說,喂,哥們兒,我怎麼看都是個傻逼遊客。
&esp;&esp;——上車,我帶你找找看。他說。咱們不能上大道,免得被巴比倫攔住。
&esp;&esp;——搖吧滾吧。
&esp;&esp;——等你見到那些小路再說這個不遲。他說。
&esp;&esp;我想說哥們兒,我去過玫瑰鎮,但那會是白人典型錯誤的第十條:自豪於去過牙買加人絕對不會感到自豪的某些地方。他帶我來到轉盤俱樂部,走的是紅山路,對於這種街道,飯店看門人會給高加索血統人群(向上帝發誓,這是她的原話,不是我編的)一個嚴格的限制時間,超過後就必須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了。我們經過一排小青年,他們在馬路對面用汽油桶烤雞,弄得煙霧騰騰。男人和女人坐在車裡、站在路邊,就著雞肉吃白麵包,閉著眼睛滿臉笑容,就好像誰也不該在凌晨三點享受這份神賜極樂。這兒似乎沒人聽說有宵禁。有意思的是我們的終點是轉盤俱樂部,因為上次我去那兒是為了追米克·賈格爾。他老兄見到滿俱樂部都是性感騷妞和他最喜歡的黑色,樂得簡直要發瘋。司機問我去沒去過轉盤俱樂部,雖說我不想嘴賤,但我也討厭被當作無知窮鬼。
&esp;&esp;——兜過幾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