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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工匠根本無法阻止背後的承包者偷工減料。
漢代法律分為《春秋》、《九章》、《詔令》、《科條》和《決事比》五種,《春秋》類似後世憲法具備最高法律效力;其次是《九章》,作為基本法主要調整基本的法律關係;《詔令》是根據形勢變化由皇帝釋出的新法律新條文,具有通行全國的效力。
此外,各個地方可以自身照實際情況釋出《科條》,類似後世的某省某市的某某條例;《決事比》作為法律的補充,類似案例匯總,通常用來輔助判決。
“足下泰山高徒,自當對律法有獨到見解。”司馬防拿出一捆竹簡推到劉琰面前,上面是洛陽令即將釋出的《科條》草稿,上面若干條陳對士族承包民居工程做了相關法律約定。
看得出用了心,所有可能的行為幾乎都涉及到了,措辭很嚴謹逐條寫的頗為繁複,基本能夠避免違法一方咬文嚼字鑽漏洞,只是這懲罰力度有些輕微,主要體現在罰金上,繳納既定數量的罰金之後就沒了後文,給人繳了罰款就算了解一樣的錯覺。
司馬防止看出了對方的疑慮,深深嘆息一聲顯得很無奈:“只是做到了有法可依,然而,並無比事例參考,至於追責確實有心無力。”
事情就是這樣總卡在最關鍵處,新事務沒有案例作參考,懲罰重了被告會拿著過往類似案例申訴,往往糾纏不清懲罰便止步於此,說白了都怕麻煩沒人敢於擔責任。
“足下一路來此可有什麼見聞?”司馬防突然轉移話題,不等劉琰回答,便開始自顧自講述百姓困境,說到流民慘狀憤懣之情溢於言表,大有一副對兒子恨鐵不成鋼之感。
“首善之地容不得沙子,雷霆手段該用就用。”劉琰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說出這話,也許對流民慘狀感同身受,也許純粹是因為聽煩了。
司馬防會心一笑:“若家族破敗還不上該如何?”
“國家自有法度。”劉琰沒說別的,對於收債這些士族有的是經驗,不需旁人出主意。
“老夫要記錄下來。”司馬防顯得很激動,手不住顫抖幾次都沒能握穩毛筆:“老夫年歲大不中用,威碩可否代為記錄?安心,草稿而已隨意書寫。”
正式行文多數用絹布書寫,竹簡偶爾也會使用,不過洛陽是首都,洛陽令用竹簡頒佈行文太丟面子。幾條竹簡上存在塗改,正式行文不可能出現塗改,有小刀刮痕都算違規,可見確實是草稿。
劉琰在末尾找了處空白,動筆寫上:罪當極刑,看了看覺得威懾效力不足,然是草稿隨便記錄不必負責,在後面繼續寫上一行:當抄沒,甚者發有司議判流。
司馬防看過顯得很激動,起身從角落裡拿出幾張紙,這是整個洛陽重建計劃,以五年為一期分三期執行,從投資回報兩方面切入計劃的極為詳細,各種偶然突發都作好了預案。
這麼看司馬朗應該是第一時間就彙報了,司馬家用幾天時間分析預測,才做出來如此詳細的計劃。劉琰暗自佩服對方團隊能人不少,人數也一定非常多,才能在短短五天時間內做得如此細緻。
劉琰大略瀏覽一遍,很多地方並沒有去看,司馬防也不計較,隨即卻話鋒一轉:“很多事情都看不到明顯的利益,也許是眼光不夠長遠,可既然眼光不夠長遠,那又因何去做呢,權威名望這些藉口都不足以解釋。”
司馬防頓了頓,似乎是思考接下來的話是否該說:“有些事很單純,單純到出乎意料,暴力從來都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除非打不贏才需要使用其他手段,兩者的結果或者說過程都可算算作收穫,當然也包括經濟上的。”
司馬防喝了口茶,像是始終在自言自語:“出於種種原因,有些人,或是不能又或是不願意親自下場,說是陰險也好虛偽也罷,這就是所謂政治。
說完看向一臉懵懂的劉琰:“歸根結底暴力才是人的本性,當然不僅是人,也包括世間所有物種,老夫講的可對?”
司馬防用大白話講出今學的核心觀點,世間萬物都遵從一個法則,用最少的代價獲得最大的收益,暴力是生存的最優選擇,這是生物的生存本能,與道德信仰等精神層面無關。
就好比農夫收穫小麥,不會在意小麥是否會因收割而死亡,農夫會選擇性意認為小麥不算生靈;一樣道理,獵戶不會因為道德束縛放棄狩獵,軍隊不會因為信義原則放棄偷襲,國家民族間只有你死我活的競爭關係。
之所以放棄暴力選擇和平發展,只是因為沒有佔據絕對優勢,雙方實力差距不大,用暴力手段付出的代價無法承受,因此才會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