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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說人及經典過,亦不輕慢諸餘法師,不說他人好惡長短。於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讚歎其美,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前面的身業的過失要遠離十種過失。這以下,口業要遠離四種過失。
第一個,不說過。就是我們在講經的也好,私底下也好,不樂說人及經典的過。
第一,我們批評某某人,這個人他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有些人就喜歡批評人跟事。這有什麼缺點呢?蕅益大師說:“人雖有過,於我何干?喜談人過,如揚糞穢,自薰薰他,自他俱損。”你講別人的過錯,不表示你比較優秀。你經常去說別人的過錯,你把所緣境就注意在這個過錯,就好像把糞便的汙穢給掀起來,結果你不但熏習自己,也傷害別人。所以你說別人的過錯,自他俱損,你傷害你的慈悲心,你也傷害到對方。當然這個地方,佛法的意思就是說,你可以私下勸諫。它這個地方的批評是指公開的。
第二,你不能批評經典的過錯。蕅益大師說,一切經典都是“如來方便,隨宜宣說,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安得有過?”佛陀講經典經常是為實施權,“良由眾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他是人天乘的,我們就用人天的善法來攝受他;他是二乘,就用二乘。所以,不一定要要求圓滿。佛法的態度是這樣,只要讓你進步,哪怕是一點點都可以。所以,你沒有必要用《法華經》的一佛乘的思想,去看不起那些人天法跟二乘法,沒有必要。因為他這個時候就需要這樣的法門,所以,你毀謗他,他就沒辦法進步了。他必須有個過程。這第一個,不說人跟經典的過錯。
第二個,不輕慢。也不輕慢其他的弘法法師。每一位法師都有他度化的因緣。其實自利是沒有因緣的,就是你在佛堂用功的時候,你心地法門,是要遠離因緣。但是你從佛堂走出來,只要利他,那對不起,就是因緣所生法了。利他是你做不了主的,所以利他只能隨緣。修行要盡分,利他要隨緣。為什麼不能輕慢呢?就是說,這個法師講得好不好是一回事,他過去生有他度化的因緣。這些人是適合他得度的,你一旦輕慢他、毀謗他,結果,你因為毀謗這個法師而把這些本來要依他得度的居士的善根給破壞了。所以不能輕慢其他法師。
第三個,不嘆毀。不讚嘆,也不毀謗。我們一個菩薩,也不要說他人的好惡長短,這指的是公開了。為什麼不要去讚美一個人,也不要去批評一個人的過失呢?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標準未定。人事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你從這個角度看這件事情是對的,你從那個角度看這件事情是對的。所以,菩薩公開讚美某一個人、某一個事,就失去你的平等心。所以你一個講經的法師,要少說人事的問題,因為這個地方沒有標準答案。第二個,發心不明。你怎麼知道他心裡是怎麼想的?他這樣做有他的用心,有他一時的方便。
所以,我們不要公開地去讚美某一個人、某一件事,也不要公開地去批評某一個人、某一個事的過失,因為標準難定;再者,發心難明。即便對於聲聞人,這種修學涅盤寂靜的人,也不要公開地稱其名而說他的過失,當然也不要公開地稱其名讚歎他的功德。這是第三個,不嘆毀。
第四個,不怨嫌。你是修淨土宗的,對於各種修學的法門,面對禪宗的、天台、唯識的,都不要有一種怨嫌的心,應該慈悲地包容。
這個口業是很重要!諸位,你看身業的過失,身業的過失就算你犯了,但只要你根本戒守到,其實一個人依身業造的罪都不會太重,除非你犯四根本。但是口業會讓你瞬間造無間地獄業,這個可怕就在這裡。所以,你口業要沒有修好,你可能因為批評別人的習慣或批評法的習慣,就直接到無間地獄去了。
我講一個譬喻。佛陀在《百喻經》上說,有一個老和尚, 他有兩個徒弟。他白天帶那兩個徒弟去託缽,託完缽吃完飯以後,下午就帶這兩個徒弟打坐。到了晚上的時候,因為老人家身體氣血虛弱,腳就痠痛,所以他就叫兩個徒弟一個按摩左腳,一個按摩右腳。在按摩的時候兩個徒弟就吵起來,他說你沒有用力,他說你沒有用心,兩個就開始爭吵。爭吵到最後,這個按摩左腳的徒弟就把老和尚的右腿打斷了。按摩右腿的徒弟看你把我的打斷,我把你的也打斷。結果老和尚兩隻腿都被打斷了。
就是說,你批評他,他批評你,最後傷害的是什麼?傷害的是整個佛教,大家都不相信了。你唯識宗攻擊禪宗的,說,欸,你不往生,你就是怎麼怎麼的,你退轉!禪宗說你們這些人就是貪生怕死,不敢歷練。這樣的互相攻擊,結果兩個宗派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