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走兩步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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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兇手的招牌,
被我一腳踢開……
唸到這裡,已走到長凳盡頭,他一躍而下,憤懣地將凳子一腳踢開,倒是顯得頗為瀟灑。
臺下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林雋強忍腳踝鑽心疼痛,向觀眾們鞠躬答謝——裝逼很爽,但會付出代價……
他轉身向堂上三位大佬一拱手:“三位大人,我現在是不是已經證明,可以自辯?”
三位大佬交換了一下眼神,刑部尚書李德點頭道:“準你自辯,你有何話要說?”
林雋道:“我並非殺人兇手,真兇另有其人。”
李德手撫長髯:“空口無憑,可有證據?”
林雋鄭重其事道:“我有人證!”
三位大佬都露出了震驚的神情:疑犯說有人證!
上次會審的時候,根本沒有提到過這個情況。
這有很大可能,會導致案件發生難以預測的變化。
李德道:“既有人證,姓甚名誰?”
林雋回道:“小子不知。”
李德微微皺眉:“年齡幾何?家住何處?”
林雋繼續回道:“不知。”
李德看著林雋光棍的樣子,啪地拍了一下驚堂木:“你是來消遣本官的?”
林雋道:“回大司寇,小子豈敢?”
李德哼了一聲:“那你口中的人證,到底在哪裡?”
林雋從懷中掏出一疊紙:“證人在此!”
他把其中的一張紙展開道:“小子已經把證人的模樣,畫在紙上。”
這就是林雋熬夜亡命補畫出來的假期作業。
自有書吏來接過紙張,呈在三位大佬案前。
紙上畫著一個少年書生的面相,眉目清秀,細唇大眼,一股柔媚之氣,栩栩如生躍然紙上。
都察院左都御史盧悌看得連連點頭,又是連連搖頭,痛心疾首嗟嘆道:“如此畫功,假以時日,必成大器,可惜啊可惜!”
大理寺寺卿崔智搖晃著肥胖的腦袋問道:“林雋,既然你說這個少年書生可以為你作證,那就讓他上堂吧。”
堂下的朝歌城吃瓜群眾都是些自詡通曉時政的熱心市民,平時在茶樓酒肆之中指點江山贊畫國策那是常規操作,一聽崔智這個死胖子明顯在故意刁難,頓時發出一陣噓聲。
崔智這種老官僚什麼場面沒見過?
噓聲四起之下,他依然老神在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毫不在意。
林雋拱手道:“請三位大人准許將此畫交給堂下百姓傳閱,看是否有人認識此人。”
三位大佬都有些遲疑,堂下的百姓們一起喊了起來:“看畫!看畫!”
林雋開口道:“根據《大隨律令》第……”
話還沒說完,就被盧悌嚴厲制止:“閉嘴!”
三位大佬坐到一起,低聲交頭接耳了幾句,李德道:“將證人畫像傳閱下去,請諸位在場旁聽的大人也看一看。”
沒人注意到,長秋監的老太監看了畫像之後,臉色微微一沉,立即揮手招呼了一個小太監過來,向其低聲耳語了幾句。
小太監聽完臉色一變,接過老太監手中的畫像疊好揣入懷中,一溜煙地跑下大堂,跨上一匹駿馬,奮力揚鞭,絕塵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