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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上氣氛略顯窘迫,堂下觀審的人群爆發出了一陣噓聲,維持秩序的軍士好一陣才彈壓下去。

大腹便便的大理寺寺卿崔智咳嗽一聲,把尷尬掩飾過去,然後說道:“林雋,本案已經一次三司會審,可謂證據確鑿。鑑於上次會審時你不在場,為彰顯吾皇聖恩浩蕩,現特重開三司會審。”

“本次會審,你可聘請訟師,為你陳述辯護。如已聘訟師,可傳其上堂。”

崔智所言,是向人犯宣佈其擁有的合法權利,也是庭審必要程式,彰顯了三法司要把此案辦為鐵案的謹慎和決心。

林雋倒是知道,在大隨朝打官司,無論民事刑事案件,和現代社會一樣,是可以請專業訟師代理的。

但本案情勢緊迫,等訟師看完卷宗瞭解清楚案情,自己早就狗帶了。

“本案,我將自辯。”林雋神情篤定胸有成竹。

全場響起交頭接耳唧唧嗡嗡的聲音。

大隨帝國法律體系完備繁雜,各門類的法規敕令律例多如牛毛,而且互相之間又有交叉衝突,不同類別法令之間,還存在優先順序的差異。

非專業人士,在審理過程中,因為不熟悉律令條文規定,必然會吃暗虧,甚至影響到案件最後判罰結果。

這種會被砍頭的案子,犯人是權貴子弟,卻沒有聘請金牌訟師,而且要求自辯,是活得不耐煩了嗎?

還是對自己的答辯技巧有著無與倫比、喪心病狂的盲目自信?

面容清癯的都察院左都御史盧悌提醒道:“根據大隨律例,凡申請自辯者,須在完全清醒狀態下,方可進行。你昨晚宿醉,應先證明:你現在已完全清醒。”

“哦,大隨的律令,醉酒狀態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林雋心裡表示瞭解。

怎麼判斷是否已經在醉酒後清醒呢?

難不成還會拿出測量儀讓我吹氣?

林雋的疑惑馬上得到了解答。

只見幾個差役上堂來,在堂中央擺上了兩條長凳。

盧悌指著長凳,眯縫著眼睛道:“走兩步……”

林雋看了一眼,心裡說聲臥槽,正式答辯之前,居然還要當眾先來一段丟人現眼的平衡木表演?!

這麼兒戲嗎?

再說這不是女子專案嗎?

我可是格鬥之王,不是體操運動員。

心裡雖然極不情願,林雋也只有走到長凳前,準備自證清醒。

他試著踩了踩長凳,然後站上去,小心翼翼向前走去,心裡不斷吐槽:

前身這具身軀真不咋滴,平衡感、敏捷度和前世的自己差了不是一星半點。

如果是前世的自己,必須先來一串托馬斯旋旋,下法再接一個5257B向後翻騰三週半轉體兩週半屈體,保證入水時一滴水花都沒有.......

哦,應該是落地紋絲不動才對,咱可不是那種落線上外還要尬拿冠軍的無恥小人。

他自忖這樣的想法還是誇張了一點,不過來幾個前後空翻,對自己來說應該還是很輕鬆的。

第一條長凳剛要走完,他腳下發出咔嚓之聲,心道不好時,長凳已經開始垮塌。

草泥馬,被人陰了!他心裡咒罵。

堂下觀眾齊刷刷發出了尖叫和驚呼聲。

關鍵時刻,前世長年接受殘酷訓練形成的本能,及時拯救了他。

他自己都沒回過神,自己是怎麼做到的,就已經踩上了第二條長凳,像風中的枝頭樹葉一般,不停地晃動。

隨著林雋在長凳上搖搖晃晃,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性急的旁聽人員甚至站了起來,後面被擋住視線的人急得一把將其拉著坐下來。

好事的吃瓜群眾怎麼可能甘心好戲就此落幕?整齊劃一地喊道:“穩住!穩住!”

在一片加油打氣聲中,林雋搖擺幅度慢慢變小,最後終於站穩,觀眾們不約而同地長出了一口氣。

長凳被人做了手腳!

林雋心中極其惱火,他一邊在第二條長凳上行走,一邊口中喃喃唸叨偶像的歌詞發洩情緒:

一個馬步向前,

一記左鉤拳、右鉤拳。

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險!

一再重演。

一根我不用的棍,

一放好多年。

它一直在身邊。

幹什麼,幹什麼?

我開啟任督二脈。

幹什麼,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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