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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真理的人,還好,還好,這世道還算有希望。
面對上級的問話,年輕的陪審凜然指出:“我不需要知道那是誰,我所知道的是我們辦案的原則,我知道我要對得起所賦予的責任!”
一旁本在沉默著的女記錄員連忙拉住他,低道:“別說了,潘漢年是我黨優秀的地下黨,是位革命烈士。”
烈士?他怔了怔,旋即盯著方有容大怒,“你當這裡是什麼地方!你以為轉移話題就能——”
虎虎的風聲劃過耳際,那位主審揮下的拳頭擊在臨下呵斥的他的下顎骨,夾雜著牙齒斷裂的聲音,他隨之倒地。
“被遺忘了的烈士的鮮血居然沒有用來警示後人,難怪別人一直鬧著要人權!”突審的主審憤怒和不恥中帶著些悲壯,這場突然產生的鬥毆讓主審身邊不曾言語的陪審跟著站起來及時制止著。
看著被一拳擊倒栽在地人事不省的那位年輕法官,也隨之跳了起來的方有容緊張起來,可別鬧大了,他可沒有挑撥他們內鬥的意思。不過,在短暫的建國史上,無數被遺忘了的名字和功德就這樣流逝在這物慾的新制度中,蒼天之下,真可悲可笑。先拋棄別人的人得不到別人的信任,這本就是理所應當的。
方有容磕磕巴巴再次表明自己所堅持的立場:“不管你們相信不相信,我不知道盛則剛乾什麼,我也沒有為盛則剛做過什麼,我也絕對不為你們做什麼,我不想成為電影無間道里的主角,我沒有那個本事,我更不想成為潘漢年,我不想有他那樣的結局。”接觸過的影視、雜誌、小說、歷史和野史都讓方有容堅信,間諜、臥底,是個最要不得的行當,永遠是朋友和敵人都會捨棄的角色,那些曾經貢獻一生的英烈都能被理所當然的遺忘,何況於他?
現在的城市是冷漠的城市,現在的社會是金錢至上的社會,究竟何謂公民的義務?都活了這麼大了,除了小學的時候選班長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