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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的生活條件很差,天氣這麼熱,大家也不能每天洗澡,好在附近有條河,所以就成為大家的公共浴池。
在這三年當中,方剛無數次想要逃走,但一是完全沒機會,如果被抓,挨頓毒打倒是次要,他會在組織裡失去所有的信任,說不定攢的錢也要沒收,那就全部泡湯;二是他也想賺到足夠的錢,好回惠州去擺平那件案子。
組織裡不光跟中國和泰國有生意,還把貨賣到馬來西亞,但方剛不懂馬來語,另外有人負責這些。其中有兩個就是當初把方剛帶到這裡的,他們懂緬甸、泰國和馬來西亞語,專門往緬甸南部跟馬來西亞交界的地方去送貨,也就是方剛逃跑的那個位置。說實話,方剛很想跟去,順便打聽打聽泰國仔骨灰盒的下落。他跟將軍提及此事,將軍沒同意,因為雙方交易的方式是從邊境的鐵柵欄上面扔進去,一包貨換一包錢,交完為止,並不透過站卡,以免出現意外。
沒辦法,方剛只好放棄。他再笨也把緬甸語學會了,能跟這些人流利交談,而登盛的中文也有了長足進步。方剛發現,這些毒販並不是天生的亡命徒,他們也是父親、兒子和丈夫,只不過種種原因走上歪路。登盛就是個典型,他跟方剛關係最好,兩人沒事經常憧憬,什麼時候有機會到中國,娶個漂亮的中國妻子,過安穩日子。
這幾年社會變化很大,方剛終於用上了手機,因為他要跟買家聯絡,沒手機不行。這時候的手機已經不是摩托羅拉那種“大哥大”了,而是變小變薄,方剛用的是一部叫摩托羅拉168c的手機,在當時已經很牛,是將軍出錢給他買的,但不能弄丟,否則要賠。而且不可以隨便打陌生號碼,將軍會託人監控這些下手的通話記錄,發現有陌生號碼,必須追究。所以,這手機對方剛來說也沒什麼太大用處,只是聯絡生意的工具而已。
因為能幹,將軍對方剛的監視也變鬆,他可以跟著別人去鎮上吃喝玩樂,但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而且是所有人輪換的。當然不能單人,必須結伴,每個月有兩次機會。
入夜,方剛經常會夢到三年前跟蛇頭開車到泰馬邊境的情景。他夢到自己出車接受檢查的時候,也沒忘記帶上泰國仔的骨灰盒,然後抱著它在樹林中狂奔,可不小心摔倒在地上,骨灰盒被摔裂,裡面有顆白花花的頭骨滾出來,那兩個空洞就像在瞪著方剛。同時,方剛清楚地看到頭骨的上下顎在一動一動,併發出聲音:“你把我的骨灰忘在什麼地方?”
“阿泰——”方剛被驚醒,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經常會把旁邊的人吵醒,這些人很不高興,嘴裡罵罵咧咧,有的還拿東西丟他。
雖然總做噩夢,但方剛知道這並不是陰靈纏體,因為除了出些冷汗之外,並無任何症狀,就是心理作用。方剛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離開這個毒窩,被看得太緊,而且也不敢輕易逃跑,不然要是被抓回來,打一頓是小事,失去“將軍”的信任最重要。
即使這麼艱難條件,方剛仍然找到機會賺錢。有一次他和登盛共同去緬甸南部過泰國和馬來西亞交界的地方,在邊境鐵柵欄處交易。還是老規矩,對方扔一疊錢,他們扔過去一包貨。當對方扔過來最後一疊錢的時候,忽然被邊防士兵看到,遠遠開槍。買家嚇得馬上就跑,方剛和登盛也迅速開車逃離。車被亂槍打得全是孔,好在輪胎沒壞,不然就要完。
多出來這包貨就成了兩人的,當他再跟登盛出去交易的時候,就試探地問對方是否想多要一包。買家很爽快地答應,於是兩人淨賺到手兩三萬塊錢人民幣。
毒販的日子沒有想象中那麼舒服,沒兩年,方剛就經歷過七八次槍戰。有時是附近的其他武裝勢力來騷擾、爭奪罌粟田和地盤,有時是緬甸的政府軍過來圍剿。方剛很奇怪,將軍手底下不過二三十人,但每次跟政府軍交火都沒被滅掉,這讓方剛很鬱悶,也很矛盾。一方面他怕被政府軍連窩端,自己也不可能倖免,而另一方面又希望將軍戰敗,這樣才有機會脫離此地。可惜,每次政府軍都沒成功,他們也是隻有幾十人,讓方剛不解,緬甸好歹也是個國家,怎麼政府軍每次出動就這麼點人馬?哪怕有百十來號,將軍的組織也抗不住啊。
每次與敵人交火時,方剛都覺得腦袋瞬間都有可能搬家。子彈可不像刀,那東西不長眼睛不說,還四處亂飛,等你感覺到的時候已經中槍。而將軍不允許讓方剛拿槍,所以打起來的時候他只能找地方躲避,還得用最快速度。方剛早就踩好盤子,村裡的木屋全都是那種雲貴川之類的吊腳樓,也就是屋地板與地面之間有差不多一米左右的空間,為了防止下大雨把屋淹了,這是多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