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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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華裔,包括日本人、韓國人,甚至西班牙、南美、東歐等其他語系的人,通常都會給自己另取一個英文名字,主要是為了方便別人稱呼自己,而另外衍生出來的意義就各有各的故事了。
我來加拿大的頭一年並沒有洋名,那時候懷孕生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家裡,並不覺得非要取個洋名不可。記得當時的房東太太是個來自廣東臺山的老華僑,年輕時跟了修鐵路的“賣豬仔”的男人來了加拿大。老太太不叫我宇秀叫我“阿秀”,聽上去就像“阿嫂”。我覺得比以後我被叫做露絲瑪麗要真切。但是,每次到醫院或者家庭醫生那裡,“宇秀”的發音很是難為人家講英文的人,看人家嘴巴撅了半天發不出“XIU”的音,我也弄不確切人家是不是在叫自己,這才決定趕快取個洋名。中國人取的洋名多是自己聽得比較耳熟的那幾個,音節簡單的,像琳達、雪梨、安娜、麗莎等,很容易重複,一個新移民英文班裡就會有好幾只“雪梨”,弄得英文老師必須在“雪梨”後面註明是“雪梨張”還是“雪梨陳”。但“張”字在洋老師口裡就成了“槍”,“陳”聽上去是“饞”。“露絲瑪麗”有四個音節,重複的機率就比較小。
當宇秀是露絲瑪麗的時候(4)
“露絲瑪麗”完全是實用主義的結果,當然是沒有當年“馬麗亞”的效應的,更沒有“戴安娜”和“妮娜”之類名字背後所隱含的某種心思與追求。儘管總覺得一張華裔的面孔一開口明顯的帶著類似趙本山或其他什麼地方的口音,跟一個洋名總不那麼配合,就像是門口有隻大水缸的人家生出個“妮娜”有點滑稽一樣,但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這種滑稽與彆扭。不過總有這樣一種感覺:在溫哥華認識的來自國內的同胞,如果他或她僅僅告訴你英文名字,與之講話就像是和網路上一個虛擬的名字聊天,即使握住他或她的手,也感覺不到骨肉,像只是握住了一隻橡膠手套,那隻真的手會隨時從那手套裡抽走。然而這種感覺對於我倒是另有一種安慰或者說是躲避:當我在尷尬難堪當中,我就安慰自己反正我現在是露絲瑪麗,沒人知道我是宇秀。這樣一想,宇秀就好像不曾有那尷尬與難堪了。
像現在我在這家大酒店的皮草店裡,常常會有HARD TIME;譯成中文大概就是尷尬、難堪的時候,儘管莉拉和別的人都目擊了我的HARD TIME,但是我安慰自己她們不過看到的是露絲瑪麗的尷尬。當我有一天離開這裡,我在她們眼裡曾經的不堪,只不過是留下的一隻橡膠手套而已。
三
看著莉拉在大堂拐角消失,我的手也就可以暫時從橡膠手套裡抽出來。
今天我無需匆匆去趕架空列車。先生來電話說要晚一個鐘頭在站臺那邊接我,讓我找個舒服的地方喝點什麼,不要在站臺上乾等。其實,我上班的皮草店就對著高出大堂幾個臺階的酒吧區,平時在店裡就聽得見觥籌交錯、杯叉切磋,以及紅男綠女的笑聲。今天是週末的晚上,女高音的歌唱伴著鋼琴彈出的爵士跳躍在杯盤與笑語上面。
是坐在大堂的沙發上閉一會兒眼睛呢?還是踏上兩格臺階叫一杯咖啡什麼的?我忽然很生氣自己要坐到那免費的沙發上閉一會兒眼睛的想法。
以前在上海常常一個人坐在咖啡館裡享受一個午後,或者在西餐廳裡獨自用晚餐。儘管算起來去豆漿店填飽肚子的次數還是大大超過去西餐廳,但是當我走進西餐廳或咖啡館的時候是絕不猶豫的。
那時候,我在別人眼裡是很小資的女人,雖然自己清楚荷包裡並不怎麼充裕,但坐在雅緻的咖啡館裡享受一下的感覺還是充分的。儘管靠寫字賺錢常常熬到面如菜色,實在是一份辛苦錢,但自我的心理上總還是有點優越與清高的,畢竟賣文與賣菜、賣其他百貨什麼的不同,以思想與文字謀生是自己作為一個文化女人立足的支點。但那時候也曾想,為什麼一定要作為文化女人那麼辛苦自己折磨自己呢?怎麼就不能純粹地做某一個男人的女人,或者去謀另一份不需要怎麼去思想的卻又比賣文有更好收入的工作呢?可惜,我無奈地發現自己可以有幾天不去碰文字,卻無法停止思想。而在獨自攪拌咖啡的時候,打結的思緒就會優雅地融解,超越身體的沉重與庸碌的日常。而同時,在慢慢的啜飲之中,種種思緒又會飄然而至。文化的女人,特別是靠文字過活的女人是不能沒有思緒的;沒有了思緒就有了一種“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的恐懼。所以我對咖啡館情有獨鍾,並非是因為我真的熱愛咖啡,而是熱愛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裡面,思緒裹挾著的文字會不知不覺從心底生出,魚兒似的暢遊。
自從